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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但當他使用&ldo;鎮壓&rdo;一詞時,&ldo;處決&rdo;無疑也包含在&ldo;處理&rdo;之內的。完全可以理解為,在郭沫若看來,即便對胡風予以&ldo;處決&rdo;,也完全是應該的、正當的,是合理合法的。後來,胡風雖不至於被&ldo;正法&rdo;,但遭遇也極為悲慘。人們當然不會天真到這樣的程度,以致於認為胡風的長期牢獄之災就是由郭沫若這類人的籲請所造成的。再響亮的喇叭也終究不過是喇叭,它只能起&ldo;幫忙&rdo;或&ldo;幫閒&rdo;的作用,並不能從實質上決定什麼和改變什麼。但又並不能說郭沫若這樣的喇叭是可有可無的。有了這支具有權威性的特大號喇叭率先籲請,眾多的中喇叭和無數的小喇叭便一齊響起,形成聲勢浩大的合唱。這些中小喇叭表達著對胡風們更強烈的憤恨,而籲請的對胡風們的懲處也更加嚴厲。在人民出版社當時出版的《堅決徹底粉碎胡風反革命集團》所收文章中,郭沫若文章的標題還是《請依法處理胡風》,而後面的許多文章,則有著火藥味更濃的標題:《嚴懲胡風》、《剿滅&ldo;地下軍&rdo;》、《堅決徹底鎮壓人民的公敵‐‐胡風反革命集團》、《堅決消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消除蟊賊》、《&ldo;敵人不投降,就消滅他!&rdo;》、《制裁反革命分子胡風》、《嚴辦陰謀鬼!》,等等。不僅是文化界對胡風群情激憤,廣大工人、農民、軍人、學生也都被發動起來了。《堅決徹底粉碎胡風反革命集團》中,就收有這樣的材料:《工農群眾要求堅決打垮胡風集團》、《戰士們要求挖掉反革命堡壘》、《機關、團體、企業工作人員要求嚴懲胡風》------。許多原本並不知胡風為何許人、或充其量只在某個場合聽過胡風一次半次演講的工人、職員,都表現得與胡風不共戴天,都在聲討胡風時切齒之聲可聞。《我們要控訴!》、《我憤怒,我控訴!》、《一個女工的憤怒和控訴》,等等,是工人和職員批判胡風時的常用標題。這些&ldo;人民群眾&rdo;表現得對胡風們必欲食肉寢皮而後快。在這些中喇叭和小喇叭的合唱中,胡風們早已死有餘辜。在這樣的舉國一片&ldo;嚴懲&rdo;聲中,胡風的鋃鐺入獄就顯得十分自然,就是在順乎&ldo;民意&rdo;,是在滿足&ldo;廣大革命群眾&rdo;的要求,而如果不這樣就&ldo;不足以平民憤&rdo;,就是在朝&ldo;人民群眾&rdo;的&ldo;革命熱情&rdo;潑冷水,就是在對敵人仁慈,而&ldo;對敵人的仁慈,就是對人民的殘忍&rdo;。而胡風最終並沒有像&ldo;廣大人民群眾&rdo;希望和籲請的那樣被&ldo;鎮壓&rdo;、被&ldo;處決&rdo;,又顯示了決策者比&ldo;人民群眾&rdo;更講政策,當然,更顯示了決策者的&ldo;寬洪大量&rdo;。‐‐這樣一種政治效果的取得,當然不能全部&ldo;歸功於&rdo;郭沫若。郭沫若這支喇叭再權威再響亮,也不足以把&ldo;群眾&rdo;發動到這種程度,但在這個過程中,郭這支喇叭畢竟做出了獨特的、難以被取代的&ldo;貢獻&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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