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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天的審判是由國民黨軍事委員會高等軍事法庭主持的,李烈鈞為審判長,審判官有朱培德、鹿鍾麟等。鹿同張是換帖弟兄,李與張也是至交,他們過去關係不錯。尤其李烈鈞,早在1924年當他以大元帥府參謀總長身分隨孫中山北上途經天津時,他們就認識了,那時張學良曾代表張作霖前往迎接,自那以後,他們便開始交往,原本是老朋友呢!西安事變發生後,李烈鈞認為張學良此舉是謀求全國一致抗日,並無惡意,所以曾勸蔣採取寬容態度。但蔣不聽,還硬要審張,後來不知是誰的提議,還把審張的主角加在了他的頭上,這無疑是將了他一軍。但他深知蔣的脾氣,儘管明知這是出力不落好的事,還不能推辭,只得勉為其難。但據鹿鍾麟回憶,李是很不情願、也無信心的:&ldo;李烈鈞受命主持這次高等軍法會審,不會不明白蔣介石要什麼把戲。因此,他對朱培德保持一種非常慎重的態度,處處表示自己對這個任務的認真負責,他對鹿鍾麟則不然,暗中一再露出沒有信心,並且偷偷問過鹿:&l;瑞伯!這件事您看我們究竟應該怎樣辦才好?&r;鹿曾答:&l;問而不審是上策,審而不判是中策,問、審、判全承擔下來是下策,我們應該力守上策,不得已適當地兼取中策,下策萬不可為。&r;李一邊點頭,一邊稱是。
&ldo;在高等軍法會審的前一日,即十二月三十日,李烈鈞為此特往謁蔣介石請示,據李述當時情況:蔣見李至即先開口問李:&l;審判長對這個案子如何辦理!&r;李坦率提出他個人的意見,說道:&l;張學良在西安似叛逆行為,有謀害主帥意圖,但能悛改,親送委員長返京,願委員長寬大為懷,赦而釋之。&r;至此李又逼進一步,說道:&l;我國昔有兩士,一為齊恆公,置射鉤而使管仲相、二為寺人披請見,此二者是否可作本案參考?尚祈核示!&r;而蔣聽後的態度很冷淡,未作任何表示。李見話不投機,不得要領,忙把話頭轉過來說:&l;國民政府既任烈鈞出任審判長,一切當依軍法辦理。&r;蔣這時才說:&l;君慎重辦理可也。&r;談到這裡,李便乘機辭出。&rdo;6
李烈鈞本人則說:&ldo;我被特任為高等軍法會審審判長審判張學良的訊息,京滬各大報紙均予披露。中央很多要人都來找我,詢問處理此案的意見,其中以宋子文和傅汝霖兩人最為關心。他們先後來找我詳細詢問處理此案的意見。我回答說:&l;我個人沒有什麼意見,一切秉承中央黨部和國民政府的意旨辦事。&r;&rdo;7
關於當時審判的情況,傳聞不少,但見諸文字的可靠資料卻並不多,所好直接參與其事的李烈鈞、鹿鍾麟都有比較具體、翔實的回憶錄,特摘引其有關記述,並略加補充。鹿鍾麟說:
三十一日,高等軍法會審……開庭。……李見參加會審的人員到齊,乃於休息室召開預備會,就軍事委員會軍法處預為擬妥的審問要點逐項交換意見,大體沒有什麼異議,只其中照例要問的幾項,如姓名、年齡、籍貫、職業、住址等,鹿認為對該案說來似嫌過於形式,為照顧事實,且免得張難堪,提出可否省出不問,徑代填上,李頗以為然,當即採納。至十時正,李偕全體會審人員走進法庭,分別入席,坐定後,李命鹿先至候審室巡視。當時張學良由宋子文陪同已在該室聽傳,鹿和張相見,先與之握手,繼說:&ldo;漢卿!今天開庭,有話儘管說。法庭內不許攜帶武器,如身邊懷有武器,可放在外邊。&rdo;張答:&ldo;是的,身邊並無武器。&rdo;鹿接著說:&ldo;好,請稍待。&rdo;鹿即返庭復命,回入原席。8
關於具體審問的情況,李烈鈞說:
三十一日,開庭前,我命副官先佈置一下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