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繼續複習備考 第一節 複習寫作知識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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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多種文體的人,才能夠全面掌握並運用各種體裁來進行創作。
曹丕所說的這番話蘊含著極為深刻且富有洞見的三層含義。其一,他旗幟鮮明地指出,世間所有的“文章”本質上皆是“本同”的。也就是說,無論是何種型別、何種題材的文章,其內在所遵循的總體規律以及根本性的精神實質都是一致的、相通或者相互貫通的。當然,不可否認的是,這些文章之間存在著一定的差異,但這種差異僅僅侷限於細微末節之處,也就是所謂的具體“特點”方面的些許不同罷了。不得不說,曹丕此觀點極具合理性和說服力。
其二,曹丕獨具慧眼地將文章劃分為“四科”,並且精準扼要地闡述了每一類文章各自獨樹一幟的顯著特色。例如,“奏”與“議”這類文體,鑑於乃是臣子向君主進言陳事之用,故而必須具備典雅、莊重之氣質;而“書”和“論”呢,則因其主要是針對事理展開深入剖析與闡釋,因此應當著重於邏輯清晰、條理分明;再看“銘”與“誄”,因為它們承擔著記述功勳或是祭奠悼念等重要使命,所以務必做到真實無誤、準確可靠;最後談到“詩”和“賦”,由於其主要功能在於抒發情感以及描繪事物,自然而然就應該追求文辭優美華麗、注重修辭藻飾。令人驚歎不已的是,曹丕僅用簡簡單單的“雅”“理”“實”“麗”四個字,便將這“四科”(共計八種文體)的文章特點及相應要求高度凝練地概括了出來,實在是簡潔明瞭到了極致!其三在於他指出這些各不相同的“四科”文章,對於常人而言,幾乎不可能做到每一樣都熟知於心,並且能夠熟練地撰寫每一科目的文章。唯有那鳳毛麟角般存在的少數“通才”之人,方能具備這種能力,將各種體裁的文章信手拈來。如此觀點無疑是相當客觀且求真務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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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五則明確寫道,自曹丕之後,“文體”的劃分逐漸變得愈發精細起來。在這個領域之中,做出傑出貢獻者當數劉勰以及蕭統二人。劉勰所著的《文心雕龍》側重於理論闡述,詳細講述了多達三十五種文體;蕭統編纂的《文選》則重點聚焦於選文方面,總共分為了三十八種文體類別。他們兩人對於古代“文體學”的創立起到了至關重要的奠基性作用,並給後世帶來了極為深遠的巨大影響。
到了唐宋元等幾個朝代時期,有關文章的“編選”工作開展得可謂是轟轟烈烈、規模空前浩大,其所編撰而成的書卷數量繁多、篇幅浩瀚。儘管在此期間,“文體”的具體分類或多或少會有一些增減變動,呈現出不盡相同的狀況,但總體上來說,大致還是依照著《文選》的體例而來,並未出現太多具有開創性意義的重大變革。時至明代,文體的劃分愈發精細瑣碎,逐漸步入了“繁瑣”之路徑。就像吳納所編纂的《文章辨體》這部著作一樣,它彙集了明朝以前的詩文作品,並分內、外兩集。其中,僅僅是內集裡的散文部分便被劃分為多達四十九個類別;而外集中的詩賦以及駢文等,也各自有著眾多不同的分類。雖然這種以“分體”方式來選文,並對每一體裁都加以詳細“解說”的做法,在編輯方面確實具有一定的價值所在,但與此同時,其“繁瑣”的弊病已然清晰地展露無遺。在此之後,徐師曾編撰了《文體明辨》,賀復徵則輯錄了《文章辨體匯選》,他們二人皆是承襲吳納的思路並且進一步發揚了他的這個“短處”,竟然將所謂的“文體”劃分出了高達一百二三十種之多!如此繁雜多樣的文體種類,實在是讓人看得眼花繚亂,想要全部記住簡直就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於是乎,“文體學”在此時真正成為了一門極其“複雜”且令人感到頭痛不已的“艱難”學問。所幸的是,一直等到了清代時期,人們方才開始對這些紛繁複雜的文體進行化簡歸併,從廣博繁多回歸簡約扼要,從而使得各種“疊床架屋”般堆砌羅列的文體能夠得到合理有效的歸類與整合,最終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