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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失戀了!”
“不合吧?!才七、八天而已,馬上可以經歷戀愛與失戀的過程,寫小說也沒這麼快。”她肯定原大美人是暗戀失敗。
原穎人倒了杯咖啡,立即牛飲了一大半。
“聽說失戀的人會失魂落魄、到處買醉、衣冠不整,然後……”
“然後——男的酒後亂性,抓了女人亂上床;女的因酒失身。好的結局是對方也許是真命天子,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慘的結局是所遇非人,女的被小混混纏上,拍了裸照,勒索一輩子。男的被小酒女吃定,挖去了金山銀山,到頭來發現孩子不是他的種!”黃耘春如數家珍的一口氣說完小說以及電影中會有的情節,半分不差的!也的確就這麼幾部招式混吃騙喝!所謂的愛恨情仇,再如何描述還不是這麼回事!
“這麼清楚啊?何不下海也寫小說去?!”原穎人深信黃耘春已深中“練華”小說的毒,那口氣簡直與蕭諾如出一轍;小說對讀者的影響果然是有的。
“要批評他人是很容易,一旦站上被批評的位置可就不好受了!我才不那麼笨,因為不管我寫得多好,永遠會有人因不滿意來罵我。身為作者,只能任人罵,並且陪笑臉,直呼會改進,我幹嘛?活得不耐煩啦!?”
“所以你這女人仗著讀者身分對我大肆踐踏,真是太聰明瞭!益友。”原穎人沒好氣的低叫。
“客氣客氣!”她小心的奉上一杯咖啡,又道:“昨天那個好看的男人又出現了呢!
我還以為從十數天前消失後,他就不會再出現了,可是昨天他居然從晚上六點坐到打烊時刻才走。我想他是在等人,而那人失約了。當時我原想飛奔過去自我介紹,並且安慰他天涯何處無芳草,何況還有我這朵咖啡屋之花正等著他召喚!“
看到黃耘春那副大丟全天下女人臉的崇拜狀,原穎人在唾棄之餘仍忍不住問:“大花痴,你到底在說誰呀?”
“他呀!”
“誰?”
“上一回你來這邊時,那個盯你盯得快脫窗那位帥哥嘛!你忘了?當時你看也沒看一眼。”黃耘春對她的健忘大搖其頭。
“你一定是生活太封閉太無聊才會記得那麼久以前的事!拜託,你甚至不認識他,而我也沒見過。為什麼我必須為一件生活中的插曲永銘於心?”也許需要嫁人的不是她,而是黃大姑娘。開始想男人嘍!
黃耘春仍是一臉陶醉;畢竟這間小店來來去去的客人中,能同時兼具品味與外表的男人三年來就只有這麼一個。清純的大學生太青澀,已入社會的平凡上班族即使好看也庸碌急功,沒有那種讓人欣賞的氣定神閒氣度。一個令人欣賞的男人要有野心,但不可輕易表現於外;要有才華,可是不能盛氣凌人恃才傲物;可以認真工作,但下了班若還一副工作狂的死樣子就令人作嘔了。黃大姑娘認為那個帥哥值得她不顧形象的大發花痴,甚至大腦中已幻想了一段纏綿悱惻的愛情故事套用在他身上。於是她又開口了——“我想,那一次他一直看你肯定是因為你長得很像他分手或死去的女朋友,想從你身上找回往日甜蜜的夢;所以這一次又來了,期望能得到些什麼,但卻悵然而去,天哪……
多麼悽美的故事……“
“神經病!”原穎人一雙大眼直向老天看去,祈求老天掉下一顆殞石敲醒這個已經神智不清、以為自己還只有十八歲的老女人!拜託!這種老掉牙的故事架構,有人願意看,還沒有人敢寫哩!雖然說天下文章一大抄,抄來抄去沒得抄就開始炒冷飯,但……
這種在六十年代便已消聲匿跡的故事實在沒什麼看頭,居然還被這個自詡新女性的女人當寶來看!她果真是不能寫小說的,算她有自知之明!堅決站在讀者那一邊,三天兩頭點名幾位作者來罵。
“你不覺得這樣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