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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喏,小雨傘,一把或兩把?”蕭諾開啟大門,另一手持著兩把傘。
羅京鴻飛快的接過,笑道:“在一男一女的情況下,兩把傘是件多麼煞風景的事。走吧!”
“等等!你真打算散步?”原穎人披上外套,戒備的問。她可不愛被雨打溼的感覺,小說中的情境若搬到現實上來演準會得肺炎!
“散步到我的車上,我們去喝咖啡。”
“希望你身上有君子的特質。”
“不會讓你失望的!”羅京鴻風度翩翩的說。
第四章
今天是三月二十四號,原本該是待在度假小屋的第九天,享受著陽光與大海;而不是回到臺北的鴿子籠中呆看窗外的綿綿淫雨,惹人心煩!
蕭諾找到了個類似“花花公子與傻大姐”的題材,開始閉關修煉;她一點也不介意提早回來,反正虧掉的錢原穎人會退還給她,她也就不客氣的收下了!畢竟是原穎人死拖活拉,將她挖出被窩跳上公車回到臺北,才告知一次明顯的事實——她生氣了!氣死了那個花心大少,這一輩子再也不要見到他!
當時蕭諾只不過開玩笑的問她:“怎麼?被偷去初吻了?”
不料一語命中!
那個外表明媚、內心保守,緊密守護一顆芳心的原姑娘二十六年來就等著將一切完全的奉獻給她丈夫,別的男人休想佔便宜!可是——可是純純的初吻卻給那個自稱是君子的無賴強奪了去!
為此,原穎人躲在棉被中尖叫了一天,為自己的清純哀悼!可悲的是她想不出什麼報復手段,只能一如往常對不如意的事躲得遠遠的!只祈求今生今世不必再看到那個人!
原穎人也開了稿,努力的寫,寫一個花心大少變態男慘遭功夫高手女主角修理的故事,塑造出寡廉鮮恥到令全世界唾棄的大爛人!每一次都在女主角腳底下求饒!寫到幾萬字時覺得自己也快變態起來了,才匆匆丟下筆!她不能出這種書,在心態不平和下的產物會誤導多少無知的少男少女!她是溫柔的“原茵”,不可以寫冤仇類的小說,所以暫時強迫自己休息。不能寫、不能想,連書也看不下,就只有看天空上的灰雲與汙濁的陰雨城市了。
她的王子在那裡?撐著一把大黑傘,她往好友的咖啡店方向走去。心中想著在墾丁那位令她心動的好男人!如今回到臺北,什麼也不必談了,更別說僅有的地址電話全讓那個花心大少奪了去!
唉!好好的一個假日,為什麼她會如此倒黴?也許她喜歡在筆下創造一些配角來製造高潮,但並不意謂著在真實生活中也想過得這麼刺激!或者……也許她與秦宴儒也是沒緣份的。她這輩子沒見過真正的好男人,即使見到了,也輪不到她來擁有!
如果回到臺北是代表一段暗戀落幕的話,她希望另外一個男配角也能認份的退場,不要再出現在她的生活中!而她,只好再安安份份當她的神秘女作家了。恐怕今年是無法嫁出去了!天哪!她到底造了什麼孽?
連日的春雨連帶使所有商店的生意慘跌到谷底,咖啡屋當然也不例外。
整間店裡沒有工讀生,只有三位老闆;一個在廚房,一個在櫃檯,一個權充服務生。
店內安靜得連蚊子的叫聲也聽得相當清楚,冷清得讓人以為這間店正面臨倒閉的命運!
“你的臉色看來像是同時被十個男人拋棄!”一走入店內,原煩人對著黃耘春那張苦瓜臉說著;看來她還真是來對了地方!暗淡的天空,暗淡的店,正好配她這個暗淡的人。
“你不是應該還縮在南臺灣享受鳥語花香嗎?”黃耘春懶洋洋的問她,順手倒了一壺咖啡,領她走到老位子。有人可以聊天,至少不會想睡覺。
“當騷擾取代享受,我寧願回到這片烏煙瘴氣的天空。”她嘆了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