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一鶴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八零中文www.80z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人下跪的,能夠把人逼到下跪寫悔過書的地步,被告所實施的侵權行為是多麼惡劣,再把過程細節寫在文章中進行廣泛散發,所給原告造成的損害和對原告心理的傷害是多麼深重。
被告吳主編否認自己有過暴力威脅的舉動,並認為&ldo;原告是因內心愧疚要想向被告表示歉意而下跪的&rdo;。吳主編在《關於吳主編來信的情況說明》的批註中稱&ldo;你老婆可以作證,她可以說明我不是&l;氣勢洶洶地&r;來到你家,要你&l;攤牌&r;並&l;脅迫&r;你,你老婆怎麼還不報警啊?她有什麼理由害怕到不敢報警?&rdo;
關於吳主編&ldo;在小飯店要啤酒,大口大口地喝著,並摔杯子砸瓶子&rdo;的情況,吳主編稱,&ldo;啤酒是要了,那是向飯店借塊地方的藉口,但是不是&l;幾瓶&r;,是兩瓶。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沒有那麼好的酒量。而且我沒有&l;摔杯子砸瓶子&r;,可以打電話向飯店老闆求證&rdo;。
關於張博士稱吳主編辱罵、侮辱、威脅、恐嚇的情況。吳主編稱,&ldo;我並沒有&l;辱罵、侮辱、威脅、恐嚇&r;他,我連一根指頭都沒有碰,況且,在場的還有餐館的服務員和數位吃客,他怎麼就一聲求救都沒喊啊?這個餐館是在張博士家的樓下,並不是在我家的樓下。即使所有的細節都像他說的那樣,我&l;辱罵、侮辱、威脅、恐嚇&r;他了,但是,在我和他沒有任何肢體接觸的情況下,他當眾下跪……&rdo;關於這個情節,飯館老闆的文字證明稱,&ldo;3月1日晚9點左右,吳主編等3人來到餐廳,喝了3瓶啤酒。在我所見到的過程中,沒有發現有暴力事件&rdo;。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