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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個好問題,但我自然不能告訴他我詐過屍。但因為提到了以前,便還是不由自主地想到十三歲那年,我和姜初照去京城最大的娛樂場所看花魁的事。
與今世之雀躍歡喜不同,那次我們看過之後雙雙大失所望。
姜初照說花魁沒有我好看,我點頭,說花魁也沒他好看。那時候還不清楚何為撩雲撥雨、挑風弄情,曾困惑又難受地問姜初照:「她的衣裳怎麼老是掉?弄得我好想跑上去給她繫緊一些。」
姜初照每日帶我沉浸於自然風光,很少來這種吵吵鬧鬧的地兒,在這方面的知識儲備很是有限,自然也回答不上來,表情甚至比我還失望,皺眉嘟囔道:「早知道花魁長這樣,還不如多看阿厭幾眼呢。」
我二人從喧嚷踴躍的人群裡擠出來,垂頭喪氣地往外走,路過一樓的時候看到有人在帳臺後面賣紀念品,其中有一排按大小長短排列起來的玉石,玉質瞧著不錯,還被做成了蠟燭形狀。我覺得很精緻,擺在多寶格或者桌案上會很好看,問了問身旁的姜初照,他也覺得挺漂亮。
於是我就買了一對燭身帶花紋的,打算送給喬正堂。他的書房太素淡了,也沒個擺件,若是把這個放在桌案上,應該能給書房提色不少。
可賣玉燭的聽到了,提醒我說這東西最好不要擺在書房,而且最好是送給夫妻用。因為我娘早已過世,那就沒法送給喬正堂了,所以便把這紀念品帶回家送給了大哥大嫂,送的時候還期待地問他們是否也喜歡。
那是我少年時被罵得最狠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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