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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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可是因果性是已作為條件而進入經驗的直觀了的,故直觀是悟性之事。悟性就已使直觀可能了,不過在因果律之外'悟性'並無助於經驗和經驗的可能性。充滿陳舊的本體論的,除這裡所指出的以外,無非是諸物的相互關係,或諸物對我們反省思維的關係以及拼湊起來的雜燴,此外再沒什麼了。
範疇論的講述'方式'本身已經就是這部分學說並無根據的一個標誌了。就這方面說,超絕感性學和超絕分析學之間有著多大的距離啊!前者是多麼明晰,多麼確定,多麼妥當啊!他毫不隱諱而準確無誤地給人們傳達的信念又是如何堅定啊!在那兒一切都是通明透亮的,沒有留下一個黑暗的角落。'在那兒'康德知道他要的是什麼,並且知道他是正確的。後者則相反,一切都是晦澀的、混亂的、不確定的、搖擺的、不妥當的;他的論述小心翼翼唯恐有失,到處在請求諒解,甚至以留下並未吐露的東西為依據。第二版裡關於純粹悟性概念的引伸那兩節,即整個第二和第三節都是完全改動過了的,因為康德自己對此也不滿意;並且'雖'已完全不同於第一版,然而也並沒比第一版清楚明晰些。人們真是看到了康德為了貫徹他在學說上的既定主張,'反而是'在和真理作鬥爭。在超絕感性學中,他那學說的一切命題都真正是意識上不可否認的事實所證明了的;在超絕的分析學裡則相反,如果置之於光線充分的地方來看,我們就只看到一些斷語說某事是這樣並且必然是這樣。所以說這裡和任何地方一樣,論述'的形式'總帶有它所從出的那一思想的烙印,因為筆調和文體本來就是精神的臉譜。——還可指出康德在他屢次為了詳細的論證而要舉一個例子的時候,他幾乎每次都是舉因果性這一範疇為例,這時他所說的也就是正確的,——因為因果律是悟性真正的形式,不過也是悟性唯一的形式,而其餘的十一個範疇都只是些死衚衕。在第一版中範疇的引伸也比在第二版中簡明些,少一些轉彎抹角。他在努力想說明他自己的意思,想說明悟性如何在由感性得到直觀之後又藉範疇的思想而使經驗成立。在這樣作時,他把再認識、複製、聯想、了知、統覺的超絕統一性等詞重複到使人疲倦的程度,然而還是沒有'從而'獲得什麼明確性。但最可注意的是他在這樣分析時,從沒有一次觸及過任何人都必然要首先想到的事情,也就是說他從不把感覺關涉到外在原因上去。如果他想不承認這一點,那麼他就該明白否認這一點,但是他又不這樣做。所以他在這件事上是繞著圈子在溜,而所有的康德派也正是這樣跟著他溜。這裡有一個隱蔽的動機在,那就是他在現象的根由這一名稱下把因果聯絡留作他錯誤地引伸自在之物'之用';其次就是由於關涉到'外在'原因上去,直觀就會是理智的,而這是他不可承認的。此外他好像是擔心過,如果人們承認官能感覺和客體之間的因果聯絡,則後者立即就會成為自在之物並且也就輸入了洛克的經驗主義。其實這一困難是可以由於這樣一種思考來克服的,即是說這種思考使我們看到因果律和官能感覺自身一樣,兩含的來源都是主觀的,並且我們自己的身體,只要是在空間中顯現的,也就已經屬於表象了。可是康德害怕貝克萊式的唯心論,這卻阻止了他承認這一點。
直觀的雜多事物之聯絡一再被指為是悟性憑藉它十二個範疇'而有'的基本功能,可是這也從未有過適當的解說,也從未指出過直觀的這種雜多事物在未經悟性加以聯絡以前究竟是什麼。可是時間和空間,空間在它所有的三進向中,既然是聯續'體',也就是說時間和空間的一切部分本來都不是分離的而是聯續的,而時間和空間既是我們直觀一貫的形式,那麼一切自陳於(被給與)時間空間中的也原來就已是聯續了;也就是說這一切'東西'的部分已經是作為聯續的而出現的,而無須再加上什麼雜多事物的聯絡了。可是如果人們要這樣解釋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