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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否則&ldo;嚴加議處&rdo; ;算是&ldo;女中堯舜&rdo;別出心裁的特例,難以奉為實事求是的常規。
如此一來,諭旨所謂&ldo;一面奏聞,一面迅速辦理&rdo;,李鴻章僅做到&ldo;奏聞&rdo;,而根本沒有&ldo;迅速辦理&rdo;。這是奉命援剿一方的託詞,那麼,奉命接待援剿部隊的曾國藩做了怎樣的復奏呢?我對照曾、李的復奏,發現他們聯手製造了一個非常巧妙的局面,其中妙處,難以言表。但我儘量嘗試解說一二,不致完全埋沒這嘔心瀝血的絕妙好文,先看曾國藩的復奏(伯牛案:其文甚長,不便全錄,乃擇要逐段分析):
&ldo;自蘇、常攻克之後,臣本擬諮請李鴻章親來金陵會剿,特以該撫系封疆將帥之臣,又值苦戰積勞之際,非臣所敢奏調,是以未及具疏上陳。函詢臣弟曾國荃,亦以師久無功,愧悚無地,不敢更求助於人,近於畏難卸責、始勤終怠者之所為&rdo;;
說話也好,做事也好,最重要的是先佔地步;或者說,要掐架,先得扎定馬步。這兩句話,就好似一個穩穩噹噹的馬步。第一句,是所謂&ldo;禮&rdo;,即尊重行政體制之意。曾國藩固然是欽差大臣太子少保協辦大學士兵部尚書(銜)兩江總督(伯牛案:此廿一字即其官銜),但是,江蘇巡撫李鴻章也是&ldo;封疆將帥之臣&rdo;,非比一般屬吏,可以呼來換去。各省之長,全都唯朝命是從,方能體現中央集權的制度威嚴;甚言之,一市一縣一居委會,也都唯朝命是從,則更符合令行禁止的&ldo;政體&rdo;。行政架構確實有層級等差,但是,其所以有層級等差,立法本意及最終目的,不就是為了政令暢通麼?總督歸朝廷直管,巡撫又何嘗不是;總督固可調遣巡撫,終竟不直接調遣,而將此調遣之權拱讓朝廷,不就是尊重中央集權之意麼?所以,這一句&ldo;本擬諮請……(又)非臣所敢奏調&rdo;,既說明小臣藎謀與大王宸斷不謀而合於前,又表示聖謨廣遠能知緩急、微臣固陋不敢自專於後,在助剿問題上高度體現了對中央的尊重。第二句,是所謂&ldo;情&rdo;,即尊重前敵將士之意。曾國藩論事應務,不違禮制,不悖人情,且常能以堂堂正正之言,表曲折微妙之情。例如,李泰國兵船之議,他體諒總署談判的難處,贊成繼續購進,同時,明示華裔之別、緩急之辨,建議分贈各國,破財求安;即是佳例。&ldo;不敢更求助於人&rdo;云云,表面是說&ldo;師久無功,愧悚無地&rdo;,實則是在代替三軍將士表述不&ldo;畏難&rdo;、不&ldo;卸責&rdo;、&ldo;始勤&rdo;且不&ldo;終怠&rdo;的決心。世間情事,每每有不宜正說、只宜反說甚而非反語不能表達的時候。湘軍經營南京已久,不願他人分功,天下盡知,中央未嘗不知;這固然只是患得患失的人之常情,不足與語公忠體國的大義。可是,這種人情,卻又建立在徵戰十年、傷亡數萬的基礎上,代表了全部湘軍乃至全體湘人計程車氣民心,孰又能輕言公義重於私情,而完全置之不顧?於是,私情與公義,在此膠著纏繞,不論是中樞還是前敵指揮部,單就任何一方立言,都不免失之偏頗。那麼,只有正話反說,方能做到句單而意復,言此而意彼。自承&ldo;師久無功,愧悚無地&rdo;,卻反襯出浴血堅城的艱苦卓絕,自責&ldo;畏難卸責,始勤終怠&rdo;,卻譴責了遣援助剿的不近人情。曾國藩就此在道德制高點立定一個馬步,預先消解掉所有針對曾國荃貪功的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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