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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暴君,如梯伯爾③,還有一種自誇己能的暴君,如腓力普二世。前者比蠍子還毒,後者比豹子還殘忍。詹姆士二世是第二類的變種。大家都知道,他的面色安詳,愉快,這一點跟腓力普不同。胖力普總是繃著臉,詹姆士總是很高興。兩人同樣殘酷。詹姆士二世是個笑面虎。他跟腓力普二世一樣,幹了壞事,還能心安理得。他是個受上天保佑的妖怪。所以他用不著遮遮掩掩,他做的害人事都是從神權來的。他也樂意在自己身後留一批西芒伽斯④檔案,把他乾的傷天害理的事—一編號,註明日期,分門別類,加上標籤,整理得井井有條,每一類都有一個特別的格子,跟藥劑師實驗室裡的毒藥一樣。在自己的罪行上簽名畫押,也正是皇家作風。
①拉丁文:人家還沒有看見她,她就在那兒飛媚眼了。
②十七世紀瑞典女王克利斯丁的寵臣。
③羅馬暴君。
④西班牙小城名,那兒有一批古代留下來的檔案,很有名。
犯下的每一樁罪惡好比一張期票,不知道哪一位大人物是付款人。現在這張加蓋不吉利的“國王的命令”背書的期票到期了。
女王安妮在保守秘密方面,特別沒有女人味兒,關於這件大事,她請求大法官供給她一份叫做“御耳邊的報告”的秘密報告。這一類的報告在君主專制時代特別盛行。在維也納有“御耳顧問”,這是宮廷裡的一位重要人物。這是查理曼王朝遺留下來的官職,在古《巴勒登憲章》裡叫做auricularius①,負責替皇帝做密探。
①拉丁文:在耳邊說話的人。
女王很信任英國的大法官古柏男爵威廉,因為他跟她一樣近視,甚至比她還要厲害,他曾寫過一篇回憶錄,開頭是這樣的:“所羅門手下有兩隻鳥,一隻是叫做‘戶特布特’的田鳧,能夠說萬國方言,另外一隻是叫做‘西姆爾康伽’的鷹,它那兩隻翅膀的影子能夠遮住兩萬人的遊行隊伍。天意也是這樣,不過形式不同罷了。”云云。大法官證實了這是一個被拐走,造成殘廢,現在被人找到的一個封爵的繼承人。他沒有怪詹姆士二世,不論怎麼說,詹姆士總是女王的父親。他甚至還找到替他辯護的理由。第一,在君主政體的國家裡流行著兩個古老的格言:E senioratueripimus.In roturagio cadat①.第二,國王有把子民弄成殘廢的權利。張伯倫曾經證實這一點②。“Corpora et bona nostrorum subjectorum nostra sunt③,”詹姆士一世說,這是一位博聞強記的國王。為了王國的利益,他曾經挖掉幾個皇族公爵的眼珠。某幾個離王位太近的親王被放在兩隻褥子中間巧妙地悶死,說是中風而死。所以說把一個人弄成殘廢比悶死好多了。突尼西亞的國王把自己父親姆萊一阿桑的眼珠挖出來,皇帝也沒有因此不接待他的使臣。所以說,國王可以跟廢除一個官職一樣,廢除一個人的肢體,等等,這是合法的,云云。不過一個合法的行為並不排斥另外的一個:“如果一個被扔在水裡的人口到水面上來,沒有喪命的話,這是上天改變國王的行為。如果繼承人又回來了,那就把他的冠冕還給他得了。諾宋伯國王阿拉爵士就是這樣登上王位的,他以前也幹過跑江湖的行當。對格溫普蘭也應該這樣做,他也是一個國王,意思是說他也是一個爵士。在不可抗力下,不得不從事一項下賤的職業,不會使紋章黯然無光;證據是:阿布多羅寧國王當過園丁,聖若瑟當過木匠,神仙阿波羅當過牧羊人。”總之,這位博學的大法官的結論是:應該把原來的財產和爵位還給這位假名叫格溫普蘭的費爾曼·克朗查理爵士,不過有一個條件:“必須和惡棍阿爾卡諾納對質,並且被他認出來。”這樣一來,這位大法官,憲法上的“君王的良心守護人”,把女王的良心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