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部分 (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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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時26分,5月28日。我在腦海中翻動筆記本頁。5月28日……不要緊,我仍在那一天中。並非一連幾天在此昏迷不醒。我和我的知覺兩相分離至多幾個小時。也就四小時左右吧。
5月28日——一如往常地做一如往常的事的一天。特殊的事一件也沒發生。這天我照樣去體育館,之後去圖書館。用器材做平日運動,在平日的沙發上看漱石全集。傍晚在站前吃晚飯。吃的應該是魚,魚套餐,馬哈魚。飯多要了一碗。喝了醬湯,色拉也吃了。往下呢……往下想不起來。
左肩有悶乎乎的痛感。肉體感覺失而復得,痛感亦隨之而來。彷彿狠狠撞在什麼上面時的痛。隔著襯衣用右手撫摸那個部位,好像沒有傷口,也沒腫。在哪裡碰上交通事故了不成?但衣服沒破,況且痛的只是右肩窩的一點。大約只是撞傷。
在灌木叢中慢慢挪動身體,摸了摸手能夠到的範圍。但我的手僅能觸及灌木枝。灌木枝硬硬地蜷縮著,如被虐待致死的動物的心臟。沒有背囊。試著摸褲袋,有錢夾。錢夾裡有不多的現金、賓館鑰匙和電話卡,另有零幣錢包、手帕、圓珠筆。在用手摸索確認的限度內,沒有東西丟失。身上穿的是奶油色粗布長褲和V領白T恤,外面套著粗藍布衫,腳上是藏青色高檔蘋果牌。帽子則沒有了。帶有紐約揚基斯標誌的棒球帽。走出賓館時戴著,現在沒戴。或掉在哪裡,或放在某處。算了,那種貨色哪兒都買得到。
不一會兒,我找到了背囊。原來靠在松樹幹上。為什麼我把東西放在那樣的地方,特意鑽進灌木叢躺倒了呢?這裡到底是哪裡呢?記憶凍得梆梆硬。所幸好歹找到了。我從背囊格袋裡掏出小手電筒,一晃兒確認背囊裡的東西。似乎沒有東西不見,裝現金的小袋也好端端的。我舒了口氣。
背起背囊,撥開或跨過灌木叢來到稍微開闊的地方。這裡有條窄路,用手電筒照著沿路行走不遠,發現一點光亮,走進彷彿神社院內的場所。原來我是在神社大殿後面的小樹林裡失去知覺的。
神社相當大。院內僅一根高高豎起的水銀燈,往大殿和香資箱和繪馬匾上投灑著不無冷漠的光。我的身影在砂石地面上長得出奇。我在告示板上找到神社名稱記住。四周空無人影。走不一會兒,碰上衛生間,邁了進去。衛生間還算乾淨。我把背囊從肩上卸下,用自來水洗臉,洗罷在洗手檯上模模糊糊的鏡子前照臉。臉色發青,雙頰下陷,脖梗帶泥,頭髮橫七豎八。
我發覺白T恤胸口那裡沾有一塊黑乎乎的什麼。那個什麼狀如一隻展開雙翅的大蝴蝶。一開始我想用手拍掉,但拍不掉。一摸,竟黏糊糊的。為使心情鎮定下來,我有意多花時間脫下粗藍布衫,從頭頂拉掉T恤。藉著閃爍不定的熒光燈一看,方知那裡沾的是紅黑紅黑的血。血是新的,還沒幹,量也不算少。我湊近臉嗅了嗅,沒有味兒。套在T恤外面的粗藍布衫上也有血濺上,但量不很大,加之布料原本是深藍色,血跡看不大清。但白T恤沾的血則異常鮮明,活生生的。
我在洗手檯將血洗去。血和水混在一起,把白瓷盆染得鮮紅。可是,無論怎麼“喀嗤喀嗤”用力猛洗,沾上的血跡都不肯消失。我剛要把T恤扔進旁邊的垃圾箱,又轉念作罷。就算扔,也得在別的什麼地方扔才好。我把T恤狠狠擰乾裝進準備裝洗滌物的塑膠袋,塞進背囊底部,又用水抹溼頭髮打理幾下,從洗漱袋裡取香皂洗手。手仍在微微顫抖。我慢慢花時間連指間也好好洗了。指甲裡沁了血。透過T恤沾在胸口的血跡用溼毛巾擦去。然後穿上粗藍布衫,釦子一直扣到脖子,底襟掖進褲帶。為了不引人注意,我必須儘可能恢復地道的形象。
可是我驚恐至極。牙齒不停地作響,止也止不住。我攤開雙手看著,手也略略發顫。看上去不像自己的手,像是一對獨立的外來活物,而且手心痛得火燒火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