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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計 38,778)│ (計7,548) │(計46,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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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份以┃ 城外 4,345 │城外 104,718 │ 109,063 ┃
┃後 掩 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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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計 ┃ 43,123 │ 112,266 │ 155, 3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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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善堂的數字,系四月八日以前的掩埋數。
我為了將它與刊登在《大阪朝日新聞》&ldo;華北版&rdo;上有關掩埋數作一比較,這次首先整理了檢察方面的書面證據‐‐紅卍字會關於掩埋屍體的報告,其中城內一千七百九十三具的掩埋數同前者的數字完全吻合,使人感到驚訝。而且,在城外的遺棄屍體掩埋數,前者說是三萬零三百十一具,後者說是三萬六千九百八十五具,兩者的數字出入也不是很大。其中所相差的六千六首七十四具,可以看作是由南京自治委員會和日本山妙法寺的僧侶們掩埋的。
總之,日中兩國的資料所反映的遺棄屍體掩埋數,竟如此奇妙地相一致,由此不妨認為,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提出的關於這一事件的書面證據,其可靠性得到了確認。不管怎麼說,辯護方面試圖對紅卍字會掩埋屍體的情況進行常識性的批判,顯然是不恰當的。尤其是所謂&ldo;在紅卍字會所列的數字中,都沒有婦女和兒童&rdo;云云,是不是看錯掩埋表了?還是弄虛作假?實在可笑。
儘管如此,崇善堂掩埋隊從四月九日至五月~日僅二十三天時間裡,在南京城的南部和東部近郊掩埋了遺棄屍體十萬零四千七百十八具,對此誰都有懷疑(該掩埋隊從十二月二十八日至翌年四月八日為止,在城內掩埋了七千五百四十八具屍體,這有詳細記錄,可以說是證據確鑿)。但數字也許稍有誇大,可決不能斷定它是虛構的資料。
正如前面所介紹的,《大阪朝日新聞》的&ldo;華北版&rdo;報導說,在三月底以前,已總計僱用苦力五、六萬人,花去費用一萬一千元左右,掩埋了屍體三萬二千一百零四具(在此期間,另由崇善堂的掩埋隊處理了屍體七千五百四十八具。自然還有其他掩埋隊掩埋的屍體),但還有許多屍體有待於掩埋。於是據說又撥款八千元,&ldo;準備要結束處理屍體的工作&rdo;。如果說是八千元,它可以用來處理約二萬四千具被遺棄的屍體。凡是掩埋完了的屍體,合起來約有五萬六千具。然而,說是二萬四千具,那也是個估計數,實際掩埋的屍體數,據說在十萬具以上,這個數字也許是令人吃驚的。
還有其他幾個掩埋隊
除紅卍字會和崇善堂的掩埋隊外,還有其他幾個掩埋隊。根據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的法庭證據《南京地方法院檢察處敵人罪行調查》(檢證一七○六)和《南京慈善團體魯甦關於敵人大屠殺的報告》(檢證一七○二),當時除上述兩個掩埋隊外,另有下列三個掩埋隊:
新河地區 掩埋二萬八千七百三十具(掩埋者盛世徵,昌開運證詞)
兵工廠及南門外花神廟一帶 掩埋七千餘具(掩埋者芮芳緣、張鴻儒證詞)
如山、馬鞍、靈谷寺 掩埋三千餘具(南京市長高冠晉之無主孤魂碑銘)
(《遠速》,五十八號,載前引資料集1,第一四五、三七五頁)
這三個掩埋隊共掩埋屍體一萬二千八百七十三具。如前所述,這一書面證據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