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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和兒童介入了戰場,那在常識上幾乎也是不可信的。違反這種實際情
況的證據,只能理解為他們為日後便於偽造作準備。
再觀察本表‐‐它反映了有計劃進行的屍體掩埋情況:紅十字會從二
月十九日至二月二十二日,於下關魚雷軍營碼頭連續掩埋屍體,其間,於
二月二十一日掩埋了二百二十六具,但於十九日卻掩埋了五百二十四具,
二十日只掩埋了一百九十七具,這是違反一般常識的,因為作為有計劃進
行的掩埋工作,理應在頭幾天掩埋屍體多,以後逐漸減少。從煤炭港、兵
站處等其他地方的掩埋工作中也可以看出類似的矛盾(《遠速》,四十二
號,載前引資料集1,第三七一至三七二頁)。
儘管辯護方面是這樣認為的,但這種看法究竟能否成為說明上述資料缺乏證據的論證,那還是一個問題。疑問是並非絕對的。事實上是日本軍命令這兩個掩埋隊負責處理遺棄屍體,因而日本軍隊方面理當也儲存著掩埋隊所報告的資料。中國方面雖大致推測日本軍當局在戰敗時可能毀掉了這些資料,但肯定沒有把握認為一定銷毀了。所以,中國方面不和能要危險的把戲,即向軍事審判法庭提出可疑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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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以上只是消極性的反駁,那也可以。但從中可以看出有力的證據,它足以徹底推翻辯護方面的批判。而且有趣的是,那些資料來自日本方面。
所謂那些資料,就是林田特派記者所寫的一段訊息,刊登在一九三八年四月十六日《大阪朝日新聞》的&ldo;華北版&rdo;上,標題是《南京通訊 第五章衛生之卷》。在這段訊息中還有一個標題,即《工作是整理屍體、控制瘟疫蔓延,防疫委員會也四出活動》。這也是以前幾乎未曾知道的重要資料,故將其有關部分如實介紹如下:
經戰鬥後,南京首先必須整理的是遺棄的敵人屍體。不知有幾萬具屍
體埋在壕溝裡和小河中。屍體堆積如山,如讓其遺棄在那裡,就衛生和安
定人心而言,都有嚴重危害性。
於是,紅卍字會、自治委員會和日本山妙法寺所屬的僧侶們攜手合作,
著手進行處理。他們把腐爛的屍體裝上卡車,同時口唸&ldo;南無妙法蓮華經&rdo;,
將屍體掩埋在一定的地方,但花費了相當多的物力和人力。他們忍受著令
人厭惡的臭氣,日復一日地持續進行收屍掩埋工作,到最近為止,已在城
內處理了一千七百九十三具,在城外處理了三萬零三百十一具。約花費用
一萬一千元,出動了苦力五、六萬人(旁註原文如此‐‐譯者)。但在城
外,山後還留著很多屍體,而且支出八千元左右,準備在盛夏來到前結束
屍體的處理工作(辯證二六九○〔未在法庭上提出〕 。全文見前引書1,
第三九三頁)。
根據上述記錄,紅卍字會、自治委員會和日本山妙法寺的僧侶們估計是在昭和十三年三月底前處理屍體,城內有屍體一千七百九十三具,城外有三萬零三百十一具,合計達三萬二千一百零四具。這裡,看不到崇善堂掩埋隊‐‐據中國方面的資料說,它曾掩埋遺棄屍體三分之二以上‐‐的名字,是值得懷疑的。那是在開列掩埋隊隊名時偶爾漏掉了崇善堂嗎?還是在上述三萬二千一百零四具中未包括崇善堂掩埋隊所處理的屍體?這都很難立即判斷。為了研究這個問題,首先要從紅卍字會和崇善堂兩掩埋隊在遠東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