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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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在相互掛鉤,在改組,在繪影繪聲呢?果真是這樣,那麼,聽一次演講,或讀一本書,我們腦子裡將是如何的騷動混亂啊!事實上,解釋符號,全不是這樣進行的。言辭的意義是直接了知的,是準確地、明晰地被掌78握的,一般並不攙入想象作用。這是理性對理性說話,理性在自己的領域內說話。理性所傳達的和所接受的都是抽象概念,都是非直觀的表象,而這些概念又是一次構成便次次可用的,在數量上雖比較少,卻包括著,涵蘊著,代表著真實世界中無數的客體。只有從這裡才能說明為什麼一個動物,雖和我們同有說話的器官,同有直觀表象,卻決不能說話,也不能聽懂言語。這正是因為字句所指的是那特殊類別的表象,它在主體方面的對應'物' 便是理性,'動物沒有理性,' 所以任何字句就不能對它有意義,有解釋了。既是這樣,所以語言,以及一切隸屬於理性的任何其他現象,一切區分人禽之別的事物,都只能以這唯一的、簡單的東西作為來源而得到解釋;而這就是概念,就是抽象的,非直觀的,普遍的,不是個別存在於時間,空間的表象。只有在個別的場合,我們也從概念過渡到直觀,為自己構成幻影作為概念的有形象的代表,但這幻影決不能有恰如其分的代表性而和概念完全契合無間。這是我在《根據律》第二十八節中特別闡明瞭的,在這兒就不再重複了。應該以那兒說過的和休漠在他的《哲學論文集》第十二篇中所說的(第244頁)和赫德爾在《超批判》第一篇,第274頁所說的(再說,這是一部寫得不好的書)那些話比較一下。至於柏拉圖的理念型,那是由於想象力和理性的統一而後可能的,將構成本書第三篇的主要題材。
概念和直觀表象雖有根本的區別,但前者對後者又有一種必然的關係;沒有這種關係,概念就什麼也不是了。從而這種關係就構成概念的全部本質和實際存在。'這是怎樣一種關係呢?原來' 反省思維必然的是原本直觀世界的摹寫、複製;雖然是一種十分別致的,所用材料也完全不同的摹寫。因此,把概念叫做79“表象之表象”,那倒是很恰當的。在這兒,根據律也有一個特殊的形態。根據律是在哪一個形態中支配著一個類別的表象,那麼,只要該類別是表象,這一形態必然也構成並且無餘地賅括著該類別的全部本質;譬如我們已看到過,時間始終只是“繼起”,更無其他;空間始終是部位,更無其他;物質始終是因果性,更無其他。與此相同,概念或抽象表象這個類別的全部本質也只在一種關係中,只在根據律在概念中所表出的那關係中。而因為這就是對於認識根據的關係,所以抽象表象也只在它和是它的認識根據的另一表象的那關係中有著它全部的本質。這另一表象,雖在開始又可是一概念或抽象表象,甚至於後面這概念又只能有一個同樣抽象的認識根據;但這不能繼續下去推之於無窮,這一認識根據的系列必須以一個在直觀認識中有根據的概念來結束,因為反省思維所有的整個世界都要基於那作為其認識根據的直觀世界。由此,抽象表象這一類別就有別於其他類別,即是說:在其他類別'的表象',根據律總是隻要求一個'這表象'和同類的另一表象之間的關係;而在抽象表象,'到了' 最後卻要求一個'這表象' 和不同類的一表象之間的關係。
人們常把上述那些概念,不是直接,而是間接透過一個甚至幾個其他概念才和直觀認識有關的一些概念優先叫做“共相”;與此相反,又把那些直接在直觀世界中有其根據的概念叫做“殊相”。後面這一稱呼同它所指的概念並不完全相當,因為這些概念總還是抽象的共相而決不就是些直觀表象。這兩種稱呼本不過是在要說明兩者的區別時,在模糊的意識中產生的;既然這裡已另有解釋,依舊沿用也未嘗不可。第一類,也就是特殊意味的“共相”的例子,有“關係”,“美德”,“探討”,“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