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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餓死的時候,她遇見了阿啟。
那個有著狼一般的眸子的瘦弱孩子,把手中的饅頭分給了她。
街頭乞丐們的生活並不容易,充滿了明爭暗鬥,哪條街最容易討到賞錢,哪條街的達官貴人最多,所有的一切都靠爭搶,能活下來的都是命硬又狠的。
阿啟最初沒有名字,她自記事起便在街頭流浪,不知道自己怎麼來的,也不知該做些什麼。
人活著無非吃喝二字,她沒有錢,但她天生力大無窮,在原始本能的催促下與人爭食,拼的頭破血流也要將搶來的食物嚥下肚去,菜葉子、大餅、饅頭……就算被人啃了兩口踩了幾腳她也不在意,只要能吃。街頭乞丐們的食物能有多豐富,不過飽腹而已。
後來她學著像其他人一樣乞討,她長得瘦弱,偏偏一雙眼睛亮的驚人,旁人看見她總會不忍心給點銀錢或是饅頭。
餓了就討飯,困了睡在城郊的破廟裡,倒也平平安安的活到現在。
那日,她剛用討來的兩文錢換了兩個饅頭,難得吃上剛出鍋冒著熱氣的、白軟甜香的東西,這一頓於她而言是難得的美餐了。
乞丐的世界裡只有爭搶,一般手裡有了食物都會三兩口嚥下去,防止被他人搶奪了去。
可鬼使神差的,饅頭拿到手之後她給揣進了懷裡,沒有吃。她走了平日裡不會走的那條道,就看見角落裡躺了個女孩,即便同隨處倒在路邊的乞丐一樣的做派,周身散發的氣質仍是不同。
那人閉著眼睛,一動不動的,臉上有些汙漬。她不識字,沒有美醜之分,沒人教她說話,不知道該怎麼形容,只覺得那人讓她覺得舒服。
女孩身上的衣物看起來跟往日賞錢給她的人差不多的好看,幾步之外的地方,有兩個乞丐死死盯著,彷彿下一刻就要上前搶奪。
於是一向只惦記著吃從來不管閒事的阿啟,破天荒的趕走了覬覦女孩的乞丐,又忍痛割愛,分了個饅頭給女孩。
從此,她有了家。
女孩教她說話,教她識字,告訴她怎麼洗澡,給她取名為啟。她喚她,阿姐。
阿姐懂得太多了。
她捏捏骨頭就知道自己比她小兩歲;她會把外面長得不一樣的草摘回來,用火燒煮了喝,她說那叫草藥;她還會把討來的銀錢換成粟米,拿破瓦罐子燜煮成粥,粥比饅頭好吃太多了,還不會噎著。
阿姐說,我們都是女孩子,但是要裝作男孩子,不然會有人欺負的。阿啟不懂,但還是乖乖聽話,在人前就喚她阿兄。
討來的銀錢不夠兩個人的吃喝,她聽街上攤子邊有人聊天,說去碼頭做搬運一天可以有十個子兒。
掌櫃起初不肯用她這麼個瘦的跟猴似的小鬼,但她一次可以扛三麻袋貨物,比那些五大三粗的漢子扛得多。花一樣的工錢做更多的事,精明的掌櫃算了筆帳,當然僱傭了她。
阿姐去了酒樓做小廝,每天也有了進帳。
有了更多的銀錢,能吃飽不說,慢慢地還能攢下一點兒,日子越過越好。阿姐說等攢夠了銀子,就可以買個院子,到時候我們就不再是乞丐了。
可是後來,阿姐死了。
她是活活餓死的。
在阿啟十五歲那年。
商州城發大水,淹死了好多莊稼,人人流離失所,她只知道街上的乞丐變多了,米鋪裡的米價格貴了,老闆開的工錢越來越低,到最後阿姐跟她都沒了收入。
朝廷救災的銀兩也不知被哪些官給貪了,反正到了百姓手裡,只剩下了可是數的清米數的稀粥,吃不飽。
沒幾次,粥也不施了。
人們開始吃草、扒樹皮,後來這些也沒了,只能吃土。土不好吃,可是餓肚子的感覺更難受,胃裡像是有火在燒。吃了土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