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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封建等級制度規定君主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作為全國人口的所有者‐帝王,當然可以用人殉葬,或者把它作為一種殊寵賜給巨下,殉人葬制逐漸成為專制君主的一種政治特權和等級特權。這是封建社會中殉人葬俗繼續偶見於帝陵或皇帝特許的高官墓葬的政治原因。如在秦都鹹陽所發掘的任家嘴秦木撐大墓,便有一成年男子與一小孩殉葬。秦始皇的陵寢,是否也有殉人,因未發掘,尚不清楚。然據(史記&iddot;秦始皇本紀》載,秦始皇死,胡亥襲位葬其父時所云:&ldo;先帝後宮,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從死;死者甚眾。葬既已下,或言工匠為機,藏皆知之,藏重即洩。大事畢,已藏,閉中羨,下外羨門,盡閉工匠藏者,無復出者。&rdo;如果這條記載不誤,那就說明當時秦朝宮中那些無兒無女的宮娥、工匠與陵墓營建者,都成了殉葬的犧牲者。
從流傳下來的史料典籍看,三國、唐代仍有妃妾殉葬的悲劇發生。當歷史進展到明代,隨著資本主義萌芽的出現,人的思想及生活習俗有很大發展變化,就在這樣一個社會急劇變革的時代,仍然殘存著人殉制度二不過,這時的帝上將相、史官筆吏,自感這種殘酷的做法不甚光彩,為掩蓋事實,宮廷文獻極少記載,只是從零星的史料中透露出一點資訊,讓後人窺視到其中慘相。
明朝用人殉葬和奴隸社會不同的是,不採用戰俘或奴隸,而是以妃殯宮女殉葬。其方法也不再是活埋或砍頭再埋,而大多是先吊死,再埋人陵內或別處。明景泰帝時所載&ldo;唐氏等妃俱賜紅帛自盡&rdo;,便是一例。若殉葬的妃繽人數多(如為朱元璋殉葬的有四十六人),就讓她們集體上吊自殺。臨刑前還在宮內擺設宴席,請她們盛裝打扮後赴宴。可想而知,再好的盛宴恐怕也難使這些行將結束青春和生命的女人下嚥,只聽得哭聲響徹大殿,衰泣之音瀰漫深宮。宴席結束後,她們便在指定的殿堂內,分別站在木床之上,將頭伸進預先拴好的繩套中,隨後太監撤去木床,一個個年輕的生命便告別塵世,芳魂遠去了。
朱元璋的兒子明成祖有一個朝鮮妃子韓氏,在成祖死後被指定殉葬。她明知自己將死,但卻無法抗爭。當她站立木床,將要把頭伸進帛套的剎那間,卻猛地回首呼喚自己的乳母金氏道:&ldo;娘,吾去!娘,吾去……&rdo;其悽慘之狀、悲坳之聲,連監刑的太監都清然淚下。太監將其頭顱強按進帛套中,抽掉木床,韓氏掙紮了幾下,就魂歸地府了。金氏是韓氏從朝鮮帶來的乳母,後來被放回故國,才把這段詳情公之於世,並載人朝鮮文獻《李朝實錄》中。
為掩人耳目,帝王常採用加封和追溢的辦法安慰殉葬者的親人,以顯示皇恩浩蕩。為宣宗皇帝朱瞻基殉葬的宮女何氏、趙氏等十人,就分別追封為妃殯並加溢號;對死者的父兄,也施以優恤,授給官職,子孫可以世襲,稱為&ldo;朝天女戶&rdo;。
對未被封溢的宮女,朝廷實錄中大都不記載她們的名字和生前的片言隻語,致使後來者無法得知其本來面目。當然也有例外,明史》中就曾有過這樣的記載:鳳陽有一少女名叫郭愛,出身書香門第,天真美麗、聰穎而有文才,14歲時被選人宮為宣宗繽人。當她懷著滿腹的希望和幸福的憧憬,離開鳳陽這塊大明帝國的崛起之地,歡笑著來到北京去找她的鳳陽同鄉時,卻沒有、也無法預料到,死神正向她走來。在她進宮剛二十天,就傳來宣宗駕崩的訊息,而且她己被指定為這位鳳陽老鄉的殉葬者。
旨意傳來,這位豆範年華、活潑可愛的少女悲痛欲絕,在生命的最後時刻,她滿懷悲憤與哀怨,寫下了一首絕命詩,託一個要好的太監送出宮外,給世間留下了一曲深宮冤魂的千古絕唱:
修短有數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