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轟鳴,一頂小轎被熱熱鬧鬧地抬進了沈宅。
新進門的姨太太問身邊的丫頭,那個瘋女人是誰?
丫頭說,不清楚,聽說是以前的姨太太。
文章寫完了,雪蘭在最後留下了妻妾成群四個字作為標題。
一轉頭,卻看到三姐坐在旁邊默默流淚。
☆、第 11 章
注意到雪蘭已經寫完了,三姐急忙擦乾眼睛,笑著稱讚道:“五姐寫的真好,姐姐都看哭了。”
雪蘭愣了一下,心想拿這個題材來寫是不是不太妥當,畢竟是人家的傷心事,她卻拿來塗抹故事。
三姐卻拿起故事,又從頭讀了起來,邊讀邊說:“我都不知道你這麼會寫文章,難怪以前老爺總是稱讚你。”
這時,李氏提著一壺水從外面進來,見到三姐眼睛紅紅的,好奇地問她哭什麼。
三姐說:“娘,五姐寫了篇好文章,我讀給你聽聽。”
李氏一聽,忙坐在床上,說道:“好,我聽聽。”
三姐拿著佈滿雪蘭歪七扭八字跡的紙張,用柔軟而低沉的嗓音讀出了這個故事。
李氏聽得很入神,她不懂什麼是小說,也不懂什麼叫文筆,甚至有些詞語她都不知道是什麼意思。可她唱過戲,知道有些戲詞能唱得觀眾落淚,她們五姐寫的故事就是能讓人落淚的。
三姐讀完的時候,李氏已經抽噎得厲害,淚水流個不停,想到如果沒逃,三姐和五姐都被折騰死了,自己恐怕也就是這個下場,所以她哭得停不下來。
“娘……”三姐摟住李氏,安慰她說,“別哭了,咱們現在好好的,該笑才是。”
李氏卻坐直身體,抽噎著對雪蘭說:“五姐,這是你寫的?寫的真好,真好。”
三姐拿著紙稿說:“我來給你謄抄一遍。”
“再等等,還要修改。”雪蘭說,“這只是大綱稿,有些劇情需要延展,還要等幾天。”
其實這篇文章投在一些普通的報紙上,已經沒有問題了,但是雪蘭想著,既然是第一篇文章,而且是篇小說,不如投在《小說週刊》上吧。但現在天已經黑了,她寫了整整一天,索性停筆。
第二天,她又趴在地上繼續寫,修修改改了六天,到後來她已經完全直不起腰了。
這篇小說最終成稿三萬多字,雖然還有點繁瑣,不過已經非常好了。就雪蘭過去的投稿經驗看,打回來修改兩遍應該能過了,頂多讓她刪除一些情節。
三姐用小楷謄抄完畢後,她們買了一個大大的信封裝進去,寄給了《小說週刊》的編輯部。
下面就是等了,雪蘭最擔心的是,千萬別浪費了李姨娘給的幾角錢。
《小說週刊》的編輯社就在北平,每天都能收到從全國各地送來的投稿,審閱這些稿件並回復,就是編輯們的工作。
編輯部的王萬善三十歲出頭,當編輯也有十幾年了,他取來今天收到的稿件放在桌上,給自己泡了杯濃茶,然後開始工作。
審閱工作其實很迅速,只要看兩眼就知道這是不是雜誌需要的稿件了,完全不夠格的只要禮貌退回就行了。故事和文筆不錯的,就會寫上修改意見退回去,然後看作者的修改情況而定。
他審閱了幾份後,開啟了一個字跡有些稚嫩的信封。
這種很可能是學生寄的稿件,看寫字筆鋒就知道了,基本沒什麼審閱的必要。他只是照章程開啟,本以為隨意瀏覽一下就能回信,誰知看了個開頭就停不下來了。
讀完之後,他心裡暗歎‘好好好’,筆跡雖稚嫩,但文筆一點也不稚嫩,風格有點過於華麗旖旎,像是女子的寫作風格,不過並無大礙。整篇文章非常流暢,基本沒有需要修改的地方,怕是老手寫的東西,不過真名叫劉五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