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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不避俗字俗語。

他認為,新文學的語言是白話的,文體是自由的,這樣就可以注入新內容、新思想。

簡直是為雪蘭這樣一篇文言文都看不懂的人量身打造的好風氣啊!

然後雪蘭又去翻《小說週刊》,結果更震驚了。

每一本雜誌都有每一本雜誌的風格,如果想要往這部雜誌投稿,首先就要學習它的整體風格,然後才動筆。當年雪蘭往這本雜誌投稿的時候,花了很多心思研究,稿子不透過,她甚至修改了幾十遍。

結果現在一看,閃瞎狗眼了,上百年間,這風格根本一成不變啊!

首先是幾篇外文翻譯小說,然後是說明文題材的介紹短文,接著是國內作家的短篇小說和詩歌,最後是兩篇連載的中長篇小說。

翻完了,雪蘭把雜誌一蓋,忽然就信心滿滿了。

不是她自大,而是她來自一百年後那個資訊爆炸的時代,每天在網上看看看,寫寫寫,如果模仿專業作家的文風,完全可以達到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的地步。

最重要的是,即使她自己編不出好故事,還有她看了幾十年的電影、電視、連續劇做後盾呢。

屋裡也沒有桌子,雪蘭把紙張和筆墨鋪在地上,跪在地上寫。

三姐正在一邊看,看了兩眼就瞅她:“你……你這字……怎麼……”

雪蘭的毛筆字用狗爬來形容也不為過,以前的五姐肯定寫不出這狗爬的字。

撒謊撒多了,簡直隨口就來,雪蘭一噘嘴說:“上回生了病,到現在手還沒勁,一寫字就哆嗦。等我寫好了,你來幫我謄抄一遍唄。”

三姐摸摸她的頭,就在一邊繼續看,看著看著,她忽然讚歎道:“五姐,你寫的真好。這寫的……是咱家的事嗎?”

雪蘭寫得不是別個,就是劉家大宅裡的故事。

現成的故事材料,李氏把太太弄死丫頭,折磨姨太太的事說得活靈活現,雪蘭都聽七八遍了。把直白的土話換個說法,換成《小說週刊》能接受的文縐縐的風格,一篇好文章也就出爐了。

雪蘭寫了一整天,期間還因為跪在地上腿太冷,站起來溜達了好幾圈,後來三姐給她墊了個墊子,催促她繼續寫。因為三姐看著看著紅了眼圈,這故事的主角不是別人,就是李姨娘。

故事圍繞一個封建舊式家庭展開,沈家大宅裡有一位說一不二的封建大家長沈老爺,故事起源於他把一位新姨太太抬進家門,這位姨太太就是故事的主角,名叫采薇,是個出過堂的戲子。

她進門的第一天,就碰到了一個瘋瘋癲癲的老女人,她問丫頭,那瘋女人是誰?

丫頭說,不太清楚,聽說是以前的姨太太。

故事風格非常陰暗,講述了虐待死的丫頭,通姦至瘋的姨太太,表面良善,內心陰狠的大太太。

為了在這個家庭生存下去,采薇把自己放進了塵埃裡,她委曲求全,傾力侍奉這家的老爺和太太,她也欺負下人,排擠其他女人,終於她站住了腳,因為她生下了兩個女兒。

本以為自己已經幸福無比了,她錦衣玉食,還有兩個可愛的女兒,她比堂子裡的姐妹們幸運無數倍。可是有一天,大女兒被送出去了,送給了一個有性怪癖的大官,沒幾年就死了。采薇痛不欲生,她像母獅子一樣護著小女兒,可是小女兒也有長大的一天,最終她也為了父兄的前程被送了出去。

小女兒是新青年,有理想,有追求,而且還有心儀的男同學,她卻被關在家裡,只等送上花轎。女孩很剛烈,不願就範,夜深人靜的時候,她跳到家裡的荷花池自盡了。

然後采薇瘋了。

她每日瘋瘋癲癲地抱著一個枕頭,輕輕拍打,叫著女兒們的名字。

有一日,鑼鼓震天,鞭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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