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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畏的人物——他和哈里·畢辛頓經常需要對付的人中,最可怕的要算是那些吸毒者了——由此而造就出一種能夠意識到危險降臨的本能。此刻他便意識到有人來了,這個人就在他身後,而且她毫無疑問是個極其危險的人物。
一個女人的聲音在低語著:“我要報答你。”嗓音甜潤而沙啞,令人毛骨悚然。那聲音裡絲毫聽不到理性的成分。
“了不起,你這雜種!”諾曼在夢中說,“你真想報答我的話,我將會改變你的一生。”
她尖叫起來。這聲音不是經過耳朵,而是直接鑽進了大腦。她張開了雙手,向他猛撲過來。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氣,把面前的煙霧吹到了一邊,那女人不見了。諾曼感覺到她已經走掉了。他在此後的一段時間裡十分平靜地在黑暗中漂浮著,那些當他清醒時親繞著他的種種恐懼和慾望都沒有能夠打擾他。
星期五早晨十點十分,他醒來了。他把目光從床邊的鬧鐘移向天花板,幾乎有些盼望昨晚的幽靈會從煙霧繚繞的房間中再度出現。當然沒有什麼幽靈,沒有任何東西。甚至連煙霧也在逐漸消散,只剩下香菸的氣味在房間裡飄蕩著;只有他——偵探諾曼·丹尼爾斯躺在這隻散發出濃厚的菸草味兒和酒精氣味兒的、浸透了汗水的床上。他嘴裡有一股味道,好像他整個夜晚一直都在齧咬一隻剛剛上過鞋油的科爾多瓦皮靴的靴尖。他左手掌心的水泡在閃閃發光,指頭上的疼痛幾乎把他變成了一個瘋狂的雜種。一群鴿子站在粘滿糞便的窗欞上,一邊撲打翅膀,一邊喁喁細語。諾曼目光呆滯地盯著那隻水泡,良久,他才想起來這是自己昨晚用菸頭燒出來的。他暗自點了點頭,沒錯,正是因為找不著羅絲,他才會這麼幹的……在那之後,他一整夜都在做著瘋狂的夢,好像得到了一種心理補償。
他把兩個手指放在水泡旁邊,慢慢用力擠破了它,然後拿一條毛巾擦乾淨手指。他又在床上躺了幾分鐘,目光仍然注視著這隻手指——觀察著它抽動的模樣,品味著一陣陣鑽心的疼痛。然後,他從床底下拉出那隻旅行袋,從袋子的底層拿出了一隻蘇克雷斯錫罐,裡面有少量的興奮藥,更多的則是鎮靜藥。一般而言,諾曼只在睡覺時需要藥物幫助,起床後通常是不用的。
他就著一小口威士忌吞下了藥片,又躺回了床上,眼睛盯著天花板,又開始一根接一根地吸菸,並不停地在那隻已經堆得很滿的菸灰缸裡捻滅菸頭。
這一次他不是在想羅絲,至少不是直接在想她。他想的是她的新朋友們將要舉行的野餐會。他去過艾丁格碼頭,那兒的情形並不鼓舞人心。那是一處開闊的地方,有大片海灘、野餐區以及公共娛樂場所。他根本沒辦法實施對羅絲的監視,準確掌握她抵達和離開的時間。如果他有六個人(即便有四個也行,假如他們知道這是一件什麼樣的活兒),一切便會截然不同,但是現在只有他自己。假如她不是乘船來的話,也還有其他三個入口,他簡直沒有辦法同時盯住它們,否則就得像個雜種一樣在人堆裡拱來拱去。他希望明天只有羅絲一個人能夠認得出他。但是,希望總是個靠不住的玩意兒,他不得不設想著她們將會找到他,而且她們已經從家鄉的婦女組織那裡搞到了他的照片。
這是問題的一個方面。另一個方面是他在經歷過不止一次的痛苦遭遇以後形成的信念:隱蔽是對付這種災難性場合的好辦法。在開闊的露天場所,當你正要敲碎某個雜種的腦袋時,最容易導致失敗的原因就是現在流行一時的通訊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