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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一位大人物從車上下來走進監獄;大家猜想那人可能是司法官;英國的司法官時常由貴族擔任,差不多都有“繳納免役稅的權利”。在法國,紋章和司法官的長袍差不多是互相排斥的;聖西蒙公爵提到司法官的時候總愛說:“這一流人物”。在英國,一位紳士並不因為當了司法官就有傷體面。
英國有一種流動的司法官,叫做“巡迴法官”,如果說這是巡迴法官的馬車,沒有比這更簡單了。不過不大簡單的是,這位假設的法官不是從車子裡,而是從前面的車座上下來的,照一般的習慣,那兒不是主人的位子。另外還有個特別的地方:當時在英國有兩種旅行的辦法,要是坐“公共馬車”,每走五英里路要付一個先令,騎馬呢,每英里付三個銅板,每站還要付給驛站騎手四個銅板;如果坐自己的車子,一時興起,使用驛站馬匹,每一匹馬,每一英里路,應該跟騎馬的人付同樣的價錢。停在薩斯瓦克監獄門口的那輛馬車駕著四匹馬,有兩個驛站騎手,這真是親王般的排場。最後呢,頂刺激人,頂使人猜不透的是,這輛馬車是嚴絲合縫地關起來的,連護窗板也拉起來了。窗玻璃都被它們堵住了。凡是眼光能夠鑽進去的地方都這起來了。從外面一點也看不見裡邊,很可能裡邊也一點看不見外面。此外,車裡似乎一個人也沒有。
薩斯瓦克屬撤來州,所以薩斯瓦克監獄受撒來州州長管轄。這種裁判權的劃分在英國是屢見不鮮的。比方說倫敦塔吧,它不在任何一州的地區裡,也就是說它在法律上好像是騰空的。倫敦塔除了自己的警察官。ustos tur-ns①以外,不承認任何司法長官。倫敦塔與眾不同,它有自己的裁判權,自己的教堂,自己的行政機構。custos或者警察官的職權範圍伸展到倫敦城外二十一個hamlet的地方,讀者把hamlet譯為“小村莊”得了。大不列顛的裁判權是互相重疊交錯的,“炮官”的職務是屬於倫敦塔的。
①拉丁文:守塔官。
另外有一些法律習慣似乎還要古怪。如海軍法庭必須參考並且應用羅得和奧來龍的法律,就是一個例子。奧來龍是法國的海島,曾一度屬於英國。
一個州的州長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人物。州長通常都是紳士,有的時候是騎士。在古憲章裡稱為spectabilis“值得一看的人物”。他的官銜介乎illustlis①和Clarimus②之間,比前者小一點,比後者大一點。州長本來是老百姓選出來的,但是愛德華二世和以後的亨利六世改由國王任命,於是州長就變成了王冠的分泌物了;所有的州長都是從陛下手裡接到委任狀的,只有西茂蘭州州長(因為是世襲的)和倫敦州與米德勒塞克斯州的州長(因為他們是在大禮堂裡被自己的老百姓選出來的)例外。威爾士和傑斯特兩州的州長在財政方面有一定的特權。英國這些官職到現在還完全存在,不過它們已經被歷代的風俗和思想一點一點地磨光,跟早先的面貌不一樣了。州長有護送和保護“旅行法官”的職責。他手下的兩個官吏好像他的左右手,右手是副州長,左手是承法吏。承法吏由稱為鐵棒官的“百家長”輔佐,負責恐嚇,審問盜竊犯、殺人犯、亂黨、遊民和各種犯了重罪的犯人,並且在州長的負責之下把他們監禁起來,聽候巡迴法官的審判。副州長和承法吏的官職的區別,對於州長來說,前者陪伴州長,後者輔佐州長。州長掌理兩個法院的事務,一個是固定的中心法院,也叫做州法院,一個是旅行的法院,也叫做州巡迴法院。他是首府和全州的唯一長官。他可以在一個“戴帽子的”法學家(拉丁文叫做sersens coifae,這一個是精通法律的官吏,在他的黑色圓帽下面戴著康市來的白色布帽)的幫助和陳述下,跟法官一樣仲裁糾紛事件。他可以疏散監獄;他到了本州的一個城市,有權大刀闊斧地出清監獄的囚犯,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