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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對女人命運有所改善,不論它是來自貴婦與年輕男僕的私通,還是來自對聖母瑪麗亞的迷信或對上帝的一般之愛。情婦求愛是否確實存在令人懷疑,但教會把對救世主母親的迷信,提到極高的程度,以至我們可以說上帝在七世紀變成了女人,這些卻是毫無疑義的。貴婦的閒暇生活,使她們有可能進行社交,變得溫文爾雅,為炫耀而寫作詩歌。有學識的女人,如阿奎丹的愛麗娜(elenof aopdne)和那瓦爾的布蘭契(bbohe of navare),她們都贊助詩人,而文化的普遍繁榮使女人贏得了新的威望。騎士愛常被看做是柏拉圖式的,但實際上封建的丈夫是些監護人和暴君,妻子則在追求婚外的情人。騎士愛是對野蠻的、正式的社會習俗的補償。如恩格斯所說:&ldo;現代意義上的愛情關係,在古代只是在社會以外才有,中世紀是從具有性愛萌芽的古代世界停止的時候開始的,即是從通姦開始的。&rdo;只要婚姻制度還存在,這的確是愛情會採取的形式。
但是,既不是由於騎士愛,也不是由於宗教或詩歌,而完全是由於其他原因女人才在封建制度走向滅亡時能夠擁有某種優勢。隨著王權的加強,封建領主失去了許多權威,包括對僕人婚姻的決定權以及對他所監護的財產的使用權。采邑奉獻給君主的不是兵役而是金錢,於是它變成了純粹的世襲財產,不再存在應當不平等地對待兩性的任何理由。
在法國,未婚女人或寡婦擁有男人的一切權利。作為采邑的擁有者,她行使審判權,她簽訂條約,頒布法令。她甚至扮演軍事角色,去指揮軍隊,參加戰鬥:在冉&iddot;達克(l肌offor)以前就有過女兵,所以這位聖女5!起的驚嘆不會使人bi產生反感。
可是,聯合起來反對女人獨立的因素也很多,這些因素不會立刻就被徹底消除掉。
身體柔弱不再有考慮的必要,但就已婚女人而言,從屬關係仍對社會有益。所以夫權在封建制度滅亡後依然存在。今天我們還會看到有這種矛盾存在:最徹底地結合於社會的女人,所擁有的特權反而最少。文官封建制度下的婚姻和軍事封建制度下的婚姻如出一轍:丈夫仍然是妻子的監護人。資產階級在興起時也在遵循這些法律,女孩子和寡婦擁有男人的權利。但已婚女人卻是一個受監護的未成年老,地捱打受罵,她的品行受到嚴密監視,她的財產被任意挪用。在貴族和資產階級當中,財產利益需要有一個單身者來負責管理。這可能是一個單身女人,於是她的能力得到了承認。但從封建時代至今,已婚女人卻被蓄意當成私有財產的犧牲品。丈夫越富有,妻子就越依附;他在社會和經濟上越有權勢,就越能權威地扮演家長角色。相反,共同的貧困卻讓婚姻關係變成一種互惠的關係。不論是封建制度還是教會,都沒有使女人贏得自由。從父權家庭到真正的婚姻家庭的轉變,寧可說是出現在擺脫農奴制的過程中。農奴和他的妻子一無所有。他們擁有房屋和傢俱的使用權,但由於沒有財產,男人沒有任何想主宰妻子的理由。相反,共同的利益使他們融為一體,妻子上升到伴侶的地位。農奴制被廢除時,貧困依然存在。
在小規模的農村公社,在工人當中,夫妻的生活基礎是平等的。女人在自由的勞動中取得了真正的自主權,因為她所扮演的角色對經濟和社會的確是重要的。中世紀的喜劇和寓言反映了一個由工人、商販和農民所組成的社會,在這個社會,丈夫除有力氣毆打妻子以外,沒有任何優越於她的地方。但妻子用計謀去抗衡暴力,因而夫妻的生活是平等的。與此同時,富有的女人卻以屈從為她的懶惰付出了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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