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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有許多次我都是做到半夜過了才回家,兒子一個人在床上等我,等呀等的等睡著了。衣裳還未脫呢,看了心酸。
摘帽後第七天,何潔被放回家。她在焦山上金堂縣監獄拘留審查一年零一個月,被人牽連的問題早就審查清楚,不成其為問題了。可是有那些恨我也恨她的官員,挖空心思,羅織成罪,安心要把一個無權無勢無背景且無辜的「右派」婆娘置之死地,並加以利用,以滿足他們派性鬥爭的需要,硬是抵著不叫放人。現在放回來,只是為了羅織得更周密,整得更慘。我與何潔都是幼稚的軟弱的知識分子,遇人總往好處去看,遇事總往好處去想。我們以為四人幫時代總該要結束了吧。我們忙著重整家園,做明天的好夢。
不錯。四人幫時代兩年半以前已經結束了。我們早就生在「華國鋒時代」了。
叫我們怎麼說才好呢?四十天後,何潔再次被抓。上次抓是「拘留審查」,這次抓是「逮捕」。逮捕的同時搜查了我家——這是文革以來第十二次也是最後一次抄我的家。這一天的日記尚在,全錄下來,並在括弧中加以必要的注釋和文意的補足。
[1978年6月21日夜]
潔於5月12日上午被放回家。在四十天的平靜和諧的家庭生活之後,今日不幸終於來臨。
早晨,我與鯤鯤走後,她被叫到鎮革委內,宣佈逮捕。隨即被押回家。
同時,何代表(本鎮第三段居民委員會主任)來社(木器傢俱社)叫我回去。我萬萬想不到是為了此事。到家方知已出事了。如晴空雷電,使我發呆。門外已擠滿無事閒人。室內正在搜查。此時是上午9點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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