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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在藏書室內踱來鍍去,自言自語,自得其樂。1957年後,我被徹底孤立,在機關內,大家都不同我對話,有的人是不屑於,有的人是怕。我自己又傲性難改,不肯脅肩諂笑,曲意逢迎。這樣孤立下去,長久不說話,影響胃液分泌,神經得不到必要的興奮,恐怕會生病的。出於生理需要,我找古人同我對話。常規的對話方式是埋頭攻書,抬頭凝目窗外,微動嘴唇默語,蜀人謂之「說鬼話」。特殊的對話方式便是躲在公家藏書室內,作大學教授狀,踱來踱去,高談闊論,時而娓娓,時而滔滔,輔之以手勢、配之以笑容,就像我們四川的名伶王永梭潰他自編的獨角諧劇那樣。前面引的同許慎的對話只是一例而已,被我拉入室內做了靶子的論敵多得很,不及備載,只不過許先生捱打次數最多,捱得最慘罷了。這些不幸的論敵,既然都是死人,同我陰陽隔路,當然有口難辯,沒法反駁,所以每一次對話的結局,在我,總是戰無不勝,攻無不克,非常過癮。這不僅是生理需要,也是心理需要——可以改善自我感覺,認識自己確實不是飯桶,從而加固人生信念,去攻更多的書,去好好地我行我素,照舊(而不是重新)做人。
在圖書資料室工作一年零四個月,日日早起,掃地抹桌,協助清理藏書,自己裝訂報紙,替別人跑腿啦借書啦查資料啦,兼替伙食團拉煤拉米,勤勤懇懇,克盡厥職,對得起每月三十元的生活費。工作餘暇,拼命讀書而外,還偷偷地寫了兩部稿子,夢想將來摘掉帽子之後,能夠公開發表。「人還在,心不死!」這話倒是真的。
第一部稿子是長詩《曹雪芹》,脫稿於1962年秋(1963年是曹雪芹逝世二百週年)。這首長詩共五百行,寫了三十多個夜晚,自己覺得挺不錯的。如果當時給我摘掉帽子,肯定我要寄出去的。如果寄出去,肯定能夠發表的。如果發表了,不超出三年,肯定會被一群棍子打成毒草的。如果打成毒草,肯定我不會有好下場的。多虧那頂摘不掉的鐵帽子,是它救了我的螻蟻賤命。稿成四年之後,文革爆發,風聞要抄家了,我還捨不得燒掉。何潔也不贊成燒掉,她帶著稿本回成都去,交給右派分子難友邱原保管。邱原用層板做一隻方凳,稿本夾藏在方凳的坐面內。不久,風聲緊了,怕不安全,何潔去邱原家取出稿本,送到雙流縣鄉下親戚家中,埋藏在灶門前的灰槽裡。又不久,那裡也不安全了,親戚家人便把稿本燒掉。我知道《曹雪芹》被火葬,不但不難受,倒很快活,彷彿頭頂上移走了一柄懸刀。
第二部稿子是挺有趣的科普讀物《字海漫遊》,尚未脫稿。我拿一隻矩形木匣,一尺二寸長,八寸寬,原來是放置在機關內走廊邊當作公共痰盂用的,倒掉石灰,洗掉穢跡,釘一副合葉鎖扣,改造成一隻小箱,將這一部未完工的稿子藏在箱中,鎖好,放在枕邊,好做美夢。不用說,這一切我都是悄悄乾的。如果你要苛察嚴責,這當然是盜竊社會主義公共財物的行為,是右派分子的反改造的破壞活動。當時我是這樣想的:「與其用來裝大家的毒,不如用來裝我一個人的毒!」(lz)
我在工作餘暇拚命讀書。1963年夏,為了方便,乾脆在圖書資料室的長沙發上夜宿,不回公家藏書室去睡覺。那裡又悶又熱,蚊子又多,又有舊書散發的黴臭。圖書資料室很寬敞,前有大窗,後有高窗,空氣對流,十分涼爽,利於暑夜攻讀。我這個人又不擇床,哪裡都能酣睡。睡長沙發,一不用蓆子,二不用枕頭,只需一張破破爛爛的毛巾被子便行了。這樣就觸發了一些人的革命義憤。他們認為右派分子只宜勞動,不宜讀書,愈讀愈壞,便要求省文聯領導上趕我回農場去。還有人提醒大家說:「同志們要注意,流沙河在同我們搞臥薪嘗膽!」
回農場去,沒有什麼不好。賤軀只害怕飢餓性水腫(1960年嘗過這滋味),不怕勞動,尤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