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離婚 (第2/2頁)
誰惹塵埃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八零中文www.80z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這些事,誰遇到也不能幹啊?
她把原因都歸結於,小姑子不自量力,想霸佔別人的東西,害人前程。
如今這是得了報應,啥也沒撈到,以前的好日子也沒了。
畢竟:小姑子可是沒少和她炫耀,她有自己的屋子,有布拉吉,有小皮鞋,有蛤蜊油。
現在的王家對於王琳琳去下鄉的事,必然是樂見其成的。
不管是王景山還是王東旺,都捨不得花千八百塊,給王琳琳買工作。
王琳琳自然知道自己人處境。狠狠的瞪了謝薇一眼,回家取了戶口本,就往街道去了。
王琳琳好說歹說,她又是要下鄉的正主。街道最終還是把錢和票都給了王琳琳。
聽說王琳琳下鄉的時間也是八月三號,下鄉的地方也在遼省鐵鐵嶺縣,具體在那個公社就不知道了。
因為王琳琳手裡的下鄉補助——三百塊錢和票。王景山家又吵鬧了好幾場。
據說王琳琳的嫂子翻遍了她的行禮都沒找到。在王景山和王東旺的,哄騙,嚇唬之下,愣是一分錢都沒掏出來。
最後還是王琳琳找到了街道,和紡織廠的婦女主任,在他們批評教育下,王家才算安靜下來。
果然是個會算計的,還有幾分本事。可這和她有什麼關係?
此後的日子裡,謝薇每天都要去一個地方簽到。
她去了圖書館簽到,得到了幾本書:《烹調技術》《怎樣閹雞》《內科學》
去銀行簽到,得了300塊錢和一條小黃魚。
溜到革委會簽到,得到了一沓票:糧票50斤,糖票2斤,棉花票5斤,腳踏車票一張。
跑到廢品收購站簽到:得到了一張老式的黃梨木床,一對瓷瓶,一個有點破損的首飾盒子,還有一摞舊報紙。
去腳踏車總廠簽到,得了一輛大橋牌腳踏車,和一個打氣筒。
去縫紉機廠簽到,得了一臺熊貓牌縫紉機,和一些零部件。
去手錶廠簽到,得了兩塊兒南京牌手錶。
後來沒地方去了,什麼菸廠,酒廠,肥皂廠,糖廠,醬油廠,內衣廠……都去簽了個遍。
可謂收穫頗豐。
鑑於在銀行是個好地方。用系統贈予的簽到點,又去簽了兩次。
每次都能簽出來一二百塊錢。
但想到還有那麼多沒“開發”到的地方,果斷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