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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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也可看出他在這裡又一次不讓任何考慮來干擾他那勻整結構的發展。
可是在此以外還有一個很大的錯誤,那就是他把必然和偶然的概念彼此互混了;誠然,他是在追隨以往哲學的先例。原來以往的哲學把抽象作用誤用到下面這種用途上去了:顯然的是凡一事,如果它的根由已經確立了,它就會不可避免地隨此根由而發生,也就是說它不能不有,那也就是說它是必然的。但是人們卻單是守住最後這一規定說:必然就是那不能是另一個樣兒的'東西',或'這東西'的反面是不可能的。可是人們把這種必然性的來由和根子忽略了,忽視了一切必然性由此而有的相對性,又由於這種忽視而製造了絕對必然之事這麼一個完全不可想像的神話,也就是關於這樣一個東西的神話:它不可避免地一定會有,猶如後果來自原因一樣,但又不是一個原由的後果、因而也不依賴於什麼。後面這一附加語正是一個荒謬的丐詞,因為這丐詞是違反根據律的。人們從這種神話出發,和真理相反,恰好把由於一個根由所確立的一切都宣稱為偶然的,因為人們這時原來只看到這一切的必然性的相對面,並且又拿這種必然性來和那完全憑空虛構的,在其概念中自相矛盾的絕對必然性作比較。對於偶然之事這是594一個根本錯誤的規定,然而康德卻還是保留著這種規定,而且在《純粹理性批判》第五版第289至291頁;第一版第243頁;第五版第301頁;第一版第419頁;第五版第447、486、488頁'等處'仍以之為說明。於是他甚至陷入了最觸目的自相矛盾,他在第一版第301頁就這樣說:“一切偶然之事都有一個原因”,又補上一句:“偶然的,就是其不存在是可能的。”可是實際上幾有一個原因的,其不存在就是絕不可能的,也就是必然的。——再者,對於必然之事和偶然之事這種完全錯誤的解說,在亞里士多德那兒,並且是在《生長和衰化》第二篇第九、第一一章就已能找到它的來源。原來在那兒必然之事被解釋為其“不存在不可能”之物,與之相對峙的是其“存在不可能”;兩者之間則有可存在也可不存在之物,——也就是有生有滅之物,並說這就是偶然之事。按前面所說過的可以看清楚這種解釋和亞里士多德的好多解釋一樣,都是由於停留在抽象概念,不回溯到具體之物,直觀之物而產生的;其實直觀乃是一切抽象概念的來源之所在,抽象概念必須經常以此來檢驗。說“有個什麼,其不存在是不可能的”,在抽象中固然可以這麼想;但我們如果以此來看具體事物、現實事物、直觀的事物,那麼除了只有上述一個已知原因的後果外,我們找不到任何東西可以證實這個思想,即令證實這思想有可能性也不能夠;——然而這後果的必然性仍是一個相對的、有條件的必然性。
在這當兒關於樣態'類'這幾個概念我還補充幾點。——一切必然性既然都基於根據律並且正是以此而為相對的,那麼一切定言判斷就原來是,在其最後意義上,是假言的了。定言判斷只是由於再來一個肯定的小前提,也就是在結論命題中,才成為無條件的',不許還價的'。如果這小前提還是未定的,並且表示了這種未定,那麼這'定言判斷'就成為疑問判斷。
凡普遍(作為規律)確然的(一個自然律)東西就個別情況說總只是未定的,因為要有定就還必須真正具備了使這情況符合規律的條件才行。相反,凡作為個別事物而是必然(確然)的東西(每一個別的,由於其原因而必然的變化)如果是籠統地、一般地表達出來也只是'存疑'未定的,因為這已出現的原因只和這個別情況有關而定言的,經常亦即假言的判斷卻一貫只是表出普遍規律而不直接表出個別情況。——這一切的理由都在於可能性只在反省思維的領域中有之,只是對於理性而有的,而真實'事物'則在直觀的領域內有之,是對於悟性而有的;必然則是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