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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羅傑斯。&rdo;他說,用的是他給珀法坲的名字,&ldo;我是一名記者。&rdo;
硬領咕噥著說:&ldo;你好。&rdo;他渾身戰慄,但頭腦清楚地沒有報出姓名。
&ldo;我急著要走。&rdo;狄克斯坦說,&ldo;很高興見到你。&rdo;
&ldo;那就再見啦。&rdo;
狄克斯坦轉過身,走出了夜總會。他已經做了眼下所必需的事情:硬領知道他的隱私外洩,已經嚇壞了。
狄克斯坦朝他的旅館走去,感到噁心和丟人。
從迪克斯街他就被跟蹤了。
那尾隨者並不專業,而且無意掩飾。他保持在狄克斯坦後面十五到二十步的距離,他的皮鞋在便道上踩出有節奏的咔咔聲。狄克斯坦假裝沒注意到。他橫穿馬路時,看清了那條尾巴:一個大塊頭的年輕人,留著長發,穿著一件褐色皮夾克。
片刻之後,另一名青年從黑影中走了出來,迎面站在了狄克斯坦跟前,堵住了便道。狄克斯坦一動不動地站著,等候著,心中琢磨:這是怎麼回事?他想不出有誰會已然跟蹤上他,又是誰打發這樣笨拙的生手在街邊跟蹤他。
一把刀刃在街燈下閃閃發光。那尾隨者從後邊靠了上來。
前面的年輕人說:&ldo;好啊,同性戀小子,把錢包掏出來吧。&rdo;
狄克斯坦大大地鬆了一口氣。他們不過是小毛賊,以為從那家夜總會出來的人都是軟蛋。
&ldo;別動手。&rdo;狄克斯坦說,&ldo;我這就把錢給你們。&rdo;他掏出了錢包。
&ldo;錢包。&rdo;那青年說。
狄克斯坦並不想和他們動手,不過,雖說他很容易再拿到錢,可要是丟失了他的證件和信用卡,就會造成極大的不便。他從錢包裡取出幾張鈔票遞給他們。&ldo;我需要我的證件。把錢拿走好了,我不會報警的。&rdo;
前面的那個青年一把抄過錢幣。
身後那個混混說:&ldo;把他的信用卡拿過來。&rdo;
前面那個青年顯然要弱一些。狄克斯坦直視著他,說道:&ldo;你們得了手,幹嗎還不快走,小子?&rdo;說著話,他就向前走去,經過了在便道外側的那個青年。
在另一個人向狄克斯坦衝過來時,穿皮鞋的小子衝著他一腳踢了過去。隨後,這場對決當然只有一條出路。
狄克斯坦轉身抓住了正在踢來的那隻腳,一拽一扭,就把那小子的腳踝擰斷。那小子疼得直叫,隨即倒在了地上。
這時,拿刀子的那個奔狄克斯坦而來。他後跳一步,踢中了對方的小腿,再往回一跳,又踢出一腳。那小子持刀便刺。狄克斯坦躲閃過去,踢出第三腳,分毫不差地踢中原先的位置。隨著骨斷似的一聲響,那小子也倒在了地上。
狄克斯坦站定一會兒,看著兩個受傷的笨蛋。他感到就像是做父母的在孩子的逼迫下不得不動手打了他們。他心想:你們為什麼要逼我出手呢?他們還是孩子啊,他猜也就十七歲左右。但是他們居心不善‐‐在同性戀者的身上下手,可是當晚,狄克斯坦不也是這樣做的嘛。
他走開了。應該忘掉這個晚上。他決定明天一早就出城。
他做特工的時候總是儘量待在旅館房間裡,以免被人看見。他本來是個酒量很大的人,但是在行動中喝酒是不明智的,酒精會使他的高度警覺變得遲鈍,而在其他時間裡他又覺得沒有必要喝酒。他花了很多時間向窗外觀察,或者坐在閃爍不定的電視螢幕前。他不在街上轉悠,也不在旅館的酒吧裡閒坐,甚至不在旅館的餐廳吃飯,他總是利用送飯入室的服務實施行動。但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