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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特點,二,明碼標價。什麼官,多少錢,它是有規定的。我以乾隆三十九年為例,它價錢很複雜,我就挑了幾個主要的,京官就選郎中、主事,地方道員、知府、知縣,道員、知府、知縣有價錢,我把這個價錢說一下大夥聽一聽,是乾隆三十九年的價錢,郎中五品官,銀9600兩,主事六品官銀4620兩,道員四品官銀16400兩,知府四品官銀13300兩,同知就是五品,銀6820兩,知縣七品銀4620兩,縣丞就是副縣八品,銀980兩,這是乾隆三十九年的價錢,它這個價格是有變動的,到後來價錢就落了,為什麼落了?我回頭再說,我們再看看到光緒晚期,到光緒二十六年的價錢,郎中2073兩,主事1728兩,道員4723兩,知府3830兩,同知1474兩,知縣999兩,縣丞210兩,這知縣由4600兩,降到900多兩,為什麼?官越捐越多,價錢越來越低,一會兒我還要回答這個問題,這是第二個特點,就是明碼標價。
第三,官多缺兒少。捐的官很多,那個缺兒,位置,真正的落實到就職少了。就拿知縣來說,到光緒年間,全國的知縣是1314個,康熙十一年到十四年,因為平叛&ldo;三藩之亂&rdo;,捐了知縣五百多位,你全國才1300多個知縣,你這一下子就捐了500個知縣,它那個知縣原來都是有位置的,三年還考一次進士,沒有缺兒,就是知縣沒有空位子,你捐了官之後,你沒有官做,官多缺兒少。後來就捐監生,就是捐國子監的監生,捐到多少呢?甘肅五個月捐了16000多人,花錢買文憑。有一個人叫蔣伊,《重銓法疏》,一個奏疏,他說康熙九年起至十八年,應選者不下二千人,每遇銓際,捐納居十之六,應選者十之四,捐納的人十之六,很多人不能應選,捐了官沒有位置,最多的有捐了以後六十年得不到位置,這人都死了,這還沒落實這個缺兒呢,官多缺兒少。
第四,捐納泛濫。它開始時,有例捐,有常捐。比如打仗,戰爭結束了,這捐納就停了;黃河決口,修河,河修好了,河口堵上了,這捐就停了。後來很多例捐就變成常捐,這就越捐越濫,濫到什麼程度呢?我舉幾個例子,嘉慶道光年間,捐的監生捐了20萬人,全國參加會試多者一萬六千人,你捐了20萬個監生,他怎麼來考進士,泛濫到什麼程度呢?我給總結了十條:一,捐官就是做官。二,捐復。三,捐升。就是升官。四,捐補。五,捐級,捐加級。六,捐銜,不捐官光捐銜。七,捐監,國子監的監生。八,捐正,副職捐正印,九捐減,官犯了罪了,花錢捐了減等,或者減免。十,捐典,典禮的&ldo;典&rdo;,祭典的&ldo;典&rdo;,死了之後捐的封典榮譽,後來就不是官了,特別是有些官犯了罪了,革職了,我捐點錢又復職了我想升級,花錢,捐了錢以後就升級。有些該休職,該退了,捐錢就接著做,甚至後來到一品二品的大員也捐,就濫了。所以,清朝的捐納制度,是越來越濫,越來越壞,問題嚴重,弊端層出不窮。
下面我講第二個問題,就清朝捐納制度的弊端,它開始是捐虛缺兒,不捐正缺兒,開始捐副的,你比如知縣捐縣丞,縣丞二把手沒有實權,你捐了之後你沒實權,後來捐正印,知縣就有權了是不是,下面接著講捐納制度的弊端。
第一,在財政上,飲鴆止渴。捐納的本來的意思是解決財政上不足,捐的結果一時財政稍好一點,但是,是飲鴆止渴,後患無窮,我舉一個例子,乾隆時候打仗,前方糧食不夠,運輸有困難,就捐糧食,捐一個縣官,四十擔米,捐一個京官二十擔米,有些人,北京市有米,吃錢糧,用那個老陳米湊二十擔捐個京官,用老陳米湊四十擔就可以捐個縣官,捐完了縣官就摟,摟可不只那四十擔米,你摟一個知府,捐一個知府就是所謂&ldo;三年清知府,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