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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7月日內瓦協議簽署後至1950年代末期,中國領導人把主要精力放在國內建設方面,並掀起&ldo;大躍進&rdo;運動,希望大踏步地實現&ldo;超英趕美&rdo;,而且更為實際的是超過蘇聯,以期比老大哥先行一步進入共產主義社會。為此,中國需要一個穩定的周邊環境。這樣,中共中央在印度支那地區的既定目標就是維持該區域的中立化。而越南方面在1956年透過大選的和平方式實現南北統一的願望落空後,轉而開始計劃重走武力統一的道路。1956年6月越勞黨中央政治局在關於當前南方革命任務的決議中指出:&ldo;目前全國的鬥爭形式是政治鬥爭而不是武裝鬥爭,這並不等於說在特定情況下都絕對不允許採取自衛鬥爭形式&rdo;。分工負責指導南方革命運動的政治局委員黎筍則在8月份撰寫的《南方革命提綱》中進一步明確表示,南方革命的道路是暴力革命。[8]1958年夏,越勞黨中央就在南越開展武裝鬥爭問題徵詢中國方面的態度。中共中央以書面意見的形式向越方強調,越南南方&ldo;目前不可能實現革命變革,而只能採取長期埋伏,積蓄力量,聯絡群眾,等待時機的方針&rdo;。[9]1959年1月,越勞黨擴大的二屆十五中全會做出了在南方開展武裝自衛鬥爭的決定,再一次肯定解放南方的道路是暴力革命的道路。黎筍並在2月召開的總軍委會議上提出:&ldo;我們不採用戰爭統一國家。但如果美‐吳集團採用戰爭,我們也必須採用戰爭,敵人挑起的戰爭將是我們統一祖國的一個機會。&rdo;其後,北越派遣軍隊到南方作戰的準備工作開始加緊進行。是年秋天,茶蓬武裝起義爆發。[10]但此時,中國方面在越南南方組織並發動大規模武裝起義問題上,尚未明確轉變態度。
以此觀之,有關中國在1950年代中後期阻止越南加強南方武裝鬥爭的說法確是事實,中國這時更多地關注了自己本國的利益。這種方針從中國所需要的國際、國內環境的安定和經濟建設的發展來看,應是合理的。但是,如若就國際共運、社會主義國家關係中的國際主義原則而言,則又有不支援越南的民族解放鬥爭之嫌。這種狀況,其實反映了社會主義陣營國家關係中存在的一個無法排解的矛盾,它為&ldo;兄弟關係&rdo;的發展埋下了隱患。
進入1960年代後,越南南方的武裝鬥爭形勢不斷發展。1960年初,越勞黨中央開始在南方一些省份的農村發動總奮起。5月,周恩來、鄧小平在與越南領導人商談南越鬥爭方針問題時即提出:總的說來,要搞政治鬥爭和武裝鬥爭相結合,在城市裡,一般地說是搞政治鬥爭,但最後要搞垮美吳集團,沒有武裝力量不行;南越農村有廣泛的群眾運動,有武裝鬥爭,但武裝鬥爭中也有政治鬥爭。[11]這表明中國的對越政策此時發生了重要的轉變。數月後,越勞黨三大就進一步確定了解放南方的戰略任務。12月20日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陣線宣告成立,中國政府率先予以承認。翌年2月15日,民族解放陣線中央委員會宣佈將南方的革命武裝力量統一為&ldo;越南南方解放武裝力量&rdo;,[12]5月美國便派遣特種部隊進入南越,所謂的&ldo;特種戰爭&rdo;隨之開始。一個月後范文同率黨政代表團訪華,毛澤東在會見他們時即讚揚越南南方人民開展的武裝鬥爭,說:你們工作做得好,北方好,南方也好。看來南方形勢比停戰以前好多了,地區也比那時大,美國人沒辦法,是南方人民自己搞起來的,人民要革命,美國人有什麼辦法。[13]其後,1962年夏胡志明和阮志清到中國,要求向越南南方人民武裝力量提供軍事援助。中國政府一次就援助了各種槍枝9萬支。在這以後的幾年中,中國在更大的規模上向越南南方提供了各種槍枝、火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