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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行大使級會談,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接觸。儘管到60年代初,這個會談沒有在關鍵問題上取得任何進展,但畢竟使中美兩國於互不承認和對立的情況下,保持了一條溝通的渠道。另一方面,中美之間在1958年和1962年的臺海危機中,為避免發生直接軍事衝突,也已進行過比較有效的溝通。
由此,中美兩國在這兩場戰爭中進行資訊溝通的過程,呈現出了不同的特點。但是,就更深層的意義考慮,即從衝突反應和危機處理的角度,從在消弭危機中佔有重要位置的資訊溝通的要素方面,比較韓戰和越南戰爭把握衝突、控制危機的變化過程,總結冷戰中這方面的教訓,還有一些問題是值得思考的。
第一,公開宣言不是唯一的,更不是有效的資訊溝通方式。
在冷戰的敵對狀態下,特別是在意識形態尖銳對立的環境中,衝突雙方透過發表警告性或威懾性的社論、宣告或宣言,公開傳遞資訊,很難達到預期的目的。因為雙方缺乏基本的信任,又處在嚴重對立和隔絕的狀態下,這種單一的溝通方式雖被認可,但是其內容卻往往遭到冷落。本來是有意要轉達的資訊,結果卻被對方看作是一種恐嚇或要挾的手段,不僅得不到應有的重視,反而會起到相反的效果。韓戰期間,中國方面多次透過公開方式暗示或表明中國介入戰爭的界限,就是沒有引起美國方面的認真對待。而美國在報刊上不斷表示沒有進攻中國的意圖,這在中國人看來,也無非是欺騙性的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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