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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荷蘭人又強佔了臺灣。到了清朝順治十八年(1661年)中國的民族英雄鄭成功從臺灣趕跑了荷蘭人,使荷蘭殖民者對中國的野心最終失敗。在以後二十年間,清朝政府為了要消滅佔據臺灣和福建沿海的鄭家勢力,竟不惜幾次邀請荷蘭人出兵相助,並因而給予了荷蘭人通商的權利。
英國,在十六世紀末年已在海上擊敗了西班牙,而在十七世紀又在印度和東方竭力同葡萄牙爭奪霸權。英國的東印度公司的第一次到中國的船還是為葡萄牙人所僱用的,這是在明朝崇禎八年(1635年)。崇禎十年(1637年),英國人威代爾率領的艦隊(共四隻船)闖進珠江口,與虎門炮臺相互炮擊。炮臺被毀,英國艦隻也受到損傷退出。由於當時英國在東方主要是經營印度,它在中國海口,又受到先來的葡萄牙人的排擠,所以直到十七世紀末年,英國只是逐年有些不多的船隻到廣東海口從事貿易。
(二)十八世紀中國方面加強防範和限制
以上事實說明,十六世紀、十七世紀中國人在自己的海口遇到的西方人並不是什麼要求和平貿易的商人。他們是在西歐資本主義原始積累時期為掠奪財富而到世界各地去進行殖民事業的冒險家。他們手裡拿著基督教的聖經,他們的行為是海盜。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指出:&ldo;關於基督教殖民制度,有一位把基督教當作專業來研究的人,威?豪伊特曾這樣說過:&l;所謂的基督教人種在世界各地對他們所能奴役的一切民族所採取的野蠻和殘酷的暴行,是世界歷史上任何時期,任何野蠻愚昧和殘暴無恥的人種都無法比擬的。&r;&rdo;1
為了證明這個論斷,人們可以舉出十六、十七世紀葡萄牙人、西班牙人、荷蘭人、英國人、法國人對待美洲印地安人,對待非洲的黑人,對待印度人、印度尼西亞人、菲律賓人等等的無數血淋淋的事實。他們用欺詐、掠奪、奴役來對待他們所遇到的土著居民,把這些土著居民世代居住的土地佔為己有,甚至用他們的暴行使整個部落、整個民族滅絕。
曾任駐華公使的美國作家霍耳康在他1910年所寫的著作中,概括地描繪了在十六、十七世紀中來到中國的西方人。他指出:&ot;這些所謂和平商業的開拓者的所作所為,說不上像友好的文明人,而只能說是海盜行徑。他們不僅理應為帝國(指中國--引者)所拒絕,而且簡直該被中國當局動手消滅掉。這些人不斷騷擾中國南部海岸,搶劫、破壞城鎮,幾十、幾百地殺死無辜的男女和兒童,然後和平地揚帆而去。或者,他們登上大陸,強迫中國人給他們築堡壘,以最粗野的獸性擄走婦女,強奪當地人的所有財物,踐踏了人道與文明的一切準則。&ot;1
十九世紀以前的中國人並不瞭解西方資本主義各國在世界各處的所作所為。這些西方的來客用他們最初到達中國的行為介紹了他們自己,從而迫使中國人採取了某些他們認為理所應該的措施。雖然中國在封建時代已有同外國進行和平貿易的悠久歷史,接待外國來的商人和其他人士從來是好客和沒有民族偏見的,但從十六世紀以後,中國人不得不對這一批批新來的&ldo;不速之客&rdo;實行嚴格的防範和限制,他們不得不採取必要的自衛措施。另一個美國外交家、作家科士達在1904年的一本著作中這樣寫道:&ot;在十六世紀,中國的統治者沒有忽視已經以武力佔領了菲律賓、爪哇和其他海島,並在印度和馬來半島取得了立足點的葡萄牙人、荷蘭人和西班牙人的侵略氣焰。在中國自己的港口與這些民族以及英國人的早期接觸中充滿了暴行與殺戮,這就使中國當局在十七世紀採取了導致封閉除廣州外一切港口的嚴重步驟,而且,即使在廣州,對外交往也是在極其苛刻的條件下進行的&ot;1。
廣州早在宋朝時就是進行中外互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