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原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八零中文www.80z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1957年春,廣州軍區司令員黃永勝陪軍區顧問團來四十七軍檢查訓練工作,首席顧問拉維雅金中將,提出要考核軍區、軍、師、團各級領導幹部的實彈射擊,因為大家沒有思想準備,打的成績不很理想,黃永勝沒有打上靶,我打得還比較好。拉維雅金當即拉著我對黃永勝講:&ldo;他可以提升為軍長。&rdo;黃永勝則開玩笑地說:&ldo;那我沒打好該撤職了吧?&rdo;拉馬上說:&ldo;你眼睛有病,打不好不能怨你。&rdo;這雖然是一個笑話,但也可以從一個側面看出蘇軍顧問的主觀和把領導幹部本身的訓練水平看得過重,亦即過分強調了&ldo;按級任教&rdo;,而忽視了幹部的全面素質和在訓練中的群眾路線。二是對蘇軍當時的作戰理論、原則、特別是諸軍兵種聯合作戰的理論、原則,我認為是比較先進的,一些理論資料、計算方法也是比較科學的,但多適用於敵我雙方作戰裝備優劣相差不大、在中等起伏地地形上作戰的情況,並不完全適用於一切情況。蘇軍條令、教材上有些規定也過於機械,缺乏必要的靈活性。
蘇軍顧問在檢查指導部隊訓練時也要求過嚴,摳得過死,例如衝擊時要端槍前進,散兵線要求間隔6~8步,顧問檢查時親自用步丈量,多幾步少幾步都認為不行;從塹壕躍出衝擊,連挖幾個踏腳孔,衝擊時先出哪個腳都不能搞錯……。因此在訓練中出現了一些照搬照套蘇軍經驗的教條主義現象,部隊也有強烈反映。為此,1957年1月在廣州軍區訓練工作會議上我曾提出過意見,後來又撰文向《八一雜誌》和《解放軍報》投寄。但在組織原則的約束下,我還是強調了要認真貫徹執行上級的指示,按條令、教令、教材實訓。1957年底組織139師的實兵野營拉練和進攻戰術演習時,在情況設定上基本都是按當時的條令、教材,有意選擇在中等起伏地上實施的。但在具體組織上如重視夜間活動、組織對空對地面的警戒、加強小分隊的活動等,也儘量吸取了抗美援朝戰爭的作戰經驗。
2、奉調廣州軍區任副參謀長
1960年7月,我被調到廣州軍區司令部任副參謀長,負責協助軍區領導抓軍事訓練工作。&ldo;反對教條主義&rdo;以後,1957年至1958年上半年,全軍對如何學習、借鑑蘇軍經驗問題出現了不同認識,在軍內報刊上也登載了一些領導同志的不同觀點的文章。一種觀點認為學習蘇軍經驗必須結合我軍實際,反對任何形式的教條主義和形式主義;另一種觀點認為蘇軍經驗是好的,就是要先學到手再考慮如何靈活運用的問題。因此,在部隊訓練思想中也產生了一些混亂。1960年中央軍委提出了&ldo;少而精&rdo;的訓練原則。同時強調訓練必須與戰備緊密結合,各步兵部隊應結合戰場實際,重點研究解決技術上&ldo;打得準,聯得上,開得動&rdo;和戰術上&ldo;合得成,擺得開,捏得攏&rdo;的問題。
總參謀部在1961年頒發的訓練大綱中,將訓練內容作了精簡,減少了理論基礎科目和師以上規模的合練及演習,突出了戰備應用訓練。在技術訓練方面,主要進行單兵、單炮、單車的戰鬥動作訓練和小分隊的戰術訓練等;強調精講多練,苦練二百米內的硬功夫。我作為軍區分管軍事訓練的副參謀長在工作實踐中主要抓了以下幾點:
一、認真貫徹軍委總部的訓練方針和原則,探索&ldo;以我為主&rdo;的訓練規律。
我到軍區工作以後,就不斷深入部隊,在訓練實踐中同機關、部隊的同志一起調查研究,探索貫徹軍委總部訓練方針、原則的辦法和&ldo;以我為主&rdo;的訓練規律。1962年2月2日,我在軍區黨委會議上的發言就比較集中地反映了我當時對軍事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