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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沙河沒司令部,向九江、湖口一線增兵,準備以武力解決,戈克安一日數
電向北京告急。
王芝祥聞訊從南昌赴到九江調停。袁世凱只好下令:&ldo;戈克安著來京面
詢事件,其九江鎮守使事務任命王芝祥暫行兼管。附近各軍均歸王芝祥節制
調遣。&rdo;李烈鈞宣佈:&ldo;現已奉令調戈鎮守使入京,潯事由王上將暫行兼理。
地方安寧,人心大定。&rdo;李烈鈞與袁世凱的鬥爭終於取得勝利。這也是南京
臨時政府結束後,革命黨人與袁世凱在許多問題上的鬥爭,贏得的唯一的一
次勝利。這次勝利,由於李烈鈞有一省作為據點,手中握有一定的武裝力量,
立場堅定,並在鬥爭中比較講究策略。這是1912 年底至1913 年4 月初的事。
第四十二章 恐怖武昌
袁世凱採取收買分裂革命黨的策略,革命黨人武力倒袁的主張一再受
挫,法律解決的希望全屬幻想,袁世凱的態度又日趨強硬起來,一部分人主
張調和,呼籲和平的聲浪又高起來。在革命黨人中首先出來進行調停活動的
是譚人鳳。他於4 月底到5 月初和王芝祥一起在上海積極奔走,聯絡在前清
與袁世凱齊名的一些督撫和在社會上有影響的人物,如岑春煊、李經羲、伍
廷芳、溫宗堯等人出來主持公道。
岑春煊以恐其不聽辭。譚人鳳加以激勵說:&ldo;公等與袁資望平等,聽不
聽由他,言與不言則視公等之愛國心如何也。若坐視南北決裂,不出贊一詞,
人將不蔑公等乎?&rdo;岑春煊、李經羲乃慨允。岑領銜,伍廷芳、李經羲、譚
人鳳、溫宗堯、王芝祥、高而謙、藍建樞、杜錫圭、張其鍠等10 人簽名致
袁世凱和各界通電說:&ldo;政府與人民未能相見以誠,一事發生,是非各走極
端,相持益急,紛擾日甚。禍機既伏,大局垂危,國事如斯,安忍坐視。&rdo;
他們提出引渡洪述祖、趙秉鈞出庭對質,大借款交國會透過、政府不得干涉
憲法的制定,作為南北妥協的條件,希望袁世凱能夠採納。
又有于右任到京,自稱為孫中山、黃興全權代表,謁見袁世凱,提出
調和3 條件:其一、宋案要求趙秉鈞到案;其二,要求撤回派往軍隊;其三,
組織國民黨內閣。並謂此為國民黨最後之忠告。
袁世凱回答道:&ldo;宋案尚未水落石出,究竟趙秉鈞有無關係,並不能確
定,自當保全趙之人格,無到案之理由。至於所派往軍隊,究何所指。如指
張勳、倪嗣沖之兵,則張、倪兩軍本駐紮該處,並非派往,武勝關以南之軍
隊,則系黎副總統電請派往,鎮壓地方,黎副總統未請撤回,中央不能卸責。
惟政黨內閣一層,毫無疑義,蓋議會中誰黨佔多數,即以誰黨組織內閣,實
屬當然之事。&rdo;顯然,袁世凱的態度已十分蠻橫。他又復電岑春煊等,斷然
拒絕他們所提出的調和條件,他說:&ldo;當宋君被刺之始,尚未獲兇,即有人
預設成心,誣指政府。繼又憑影射之詞,牽混之據,斷章取義之電文,預侵
法官獨立職權,實為文明國所未有。即就所呈證據而言,趙秉鈞尚無嫌疑可
說。設將來法庭判決,應行備質,政府斷無袒護理由。但未經判決以前,無
論何人不得妄下斷語,判決以後,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