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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有人會說,既然魯、胡二人對蔣介石和國民黨的態度有如此差異,那指名道姓地罵蔣介石的,更應該是魯迅而不是胡適‐‐如果這樣考慮問題,就過於皮相了。實際上,正因為魯、胡二人對蔣介石和國民黨的心態和姿態的不同,決定了他們在批評、指責蔣介石和國民黨時採取了不同的方式。如果魯迅真的不曾指名道姓地罵過蔣介石,那原因就在於他的敵對和決絕的心態與姿態,使得他難以在責罵蔣介石時指名道姓;而胡適之所以一次次地對蔣介石指名道姓地批評,也就正因為他對蔣介石和國民黨還懷有希望和期待,還願意有條件地對之支援和與之合作。
魯迅對國民黨的批評之尖銳、嚴厲,是人所共知的。應該說,他即便真如有人所說從未指名道姓地罵過蔣介石,也多次把矛頭對準過蔣介石,只不過沒有點出&ldo;蔣介石&rdo;這三個字而已。這裡姑舉一例。1933年4月10日的《申報&iddot;自由談》上,發表了曹聚仁的《殺錯了人》一文,其中說,在&ldo;革命&rdo;的過程中,&ldo;殺人&rdo;是難免的,但&ldo;革命殺人應該有標準,應該多殺中年以上的人,多殺代表舊勢力的人。&rdo;&ldo;可是中國每一回的革命,總是反了常態。許多青年因為參加革命運動,做了犧牲;革命程序中,舊勢力一時躲開去,一些也不曾剷除掉;革命成功以後,舊勢力重複湧了出來,又把青年來做犧牲品,殺了一大批。&rdo;因此,曹聚仁認為,這是&ldo;殺錯了人&rdo;。魯迅讀了此文後,寫了一篇《〈殺錯了人〉異議》(2),發表於4月12日的《申報&iddot;自由談》,文章從袁世凱為了&ldo;做皇帝&rdo;而大肆殺人,說到&ldo;現在的軍閥混戰&rdo;:&ldo;他們打得你死我活,好像不共戴天似的,但到後來,只要一個&l;下野&r;了,也就會客客氣氣的,然而對於革命者呢,即使沒有打過仗,也決不肯放過一個。他們知道得很清楚。&rdo;&ldo;所以我想,中國革命的鬧成這模樣,並不是因為他們&l;殺錯了人&r;,倒是因為我們看錯了人。&rdo;明眼人一看便知,這裡所謂&ldo;看錯了人&rdo;,既指過去&ldo;看錯&rdo;了袁世凱,更指現在&ldo;看錯&rdo;了蔣介石。
魯迅的不罵蔣介石與胡適的敢罵蔣介石(2)
不過,倘若具體地看,胡適對蔣介石的批評,的確往往比魯迅更直接、更明白,指名道姓的公開批評,也並非絕無僅有。在1929年&ldo;人權運動&rdo;時期,他就幾次點名批評了蔣介石。在《人權與約法》(3)一文中列舉國民黨當局侵犯人權的事例時,就有事涉蔣介石本人的一例:&ldo;如安徽大學的一個學長,因為語言上挺撞了蔣主席,遂被拘禁了多少天。他的家人朋友只能到處求情,決不能到任何法院去控告蔣主席。只能求情而不能控訴,這是人治,不是法治。&rdo;這是要將蔣介石也置於可控告之列,也就是強調要做到任何人都不能高踞於法律之上。又如,在《我們什麼時候才可有憲法?》(4)中,胡適寫道:&ldo;我們實在不懂這樣一部約法或憲法何以不能和訓政同時存在。我們必須要明白,憲法的大功用不但在於規定人民的權利,更重要的是規定政府各機關的許可權。立一個根本大法,使政府的各機關不得逾越他們的法定許可權,使他們不得侵犯人民的權利‐‐這才是民主政治的訓練。程度幼稚的民族,人民固然需要訓練,政府也需要訓練。人民需要&l;入塾讀書&r;,然而蔣介石先生,馮玉祥先生,以至於許多長衫同志和小同志,生平不曾夢見共和政體是什麼樣子的,也不可不早日&l;入塾讀書&r;罷?&rdo;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