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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問題就在這裡。汽車摔倒在一塊相當平坦的地方,它被廢墟和邊緣鋒利的岩石包圍在當中,其中有幾塊不比狗窩大,另一些有半座房子高,但它們全都邊緣鋒利,危險。即使海厄姆斯在汽車起火前被甩出了車子,如果她跌落在這些岩石裡,她也沒有生存的機會。

但莫恩斯還是在縱橫交織的礫石之間來回攀爬,搜尋地面。雖然他的理智告訴他誰跌到這些岩石之間也不可能生還,同時他又特別肯定,那呻吟和悲嘆不只是想像出來的。

莫恩斯搜尋周圍三十步的方圓,他雖然沒有發現海厄姆斯,但撞見了其他東西。幾乎在燒毀的車輛後面不足十步遠的地方,跟車輛成一條直線,岩石堆出了一個石頂,圍起一個三角區,阻止雨水打進。地面還有一塊不該有的黑斑。莫恩斯俯身向前,伸出去摸,摸到了某種潮濕溫暖的東西。當他重新抬起胳膊,他的手掌和手指在星光下看起來像是黑的,但莫恩斯知道它們實際上是紅的。他不需要那特有的氣味就知道了滿地是血。那是溫暖的血。看來海厄姆斯還活著。還有:儘管他跪在它面前的大血漬證明她肯定受了重傷,她很顯然還能夠活動。不幸的是雨水只保護了他面前的一小塊地方,其他各地都變成了褐色的泥沼,幾乎不比真正的沼澤黏稠,什麼痕跡在裡面都保留不下來。看不出海厄姆斯拖著腳步走向了哪個方向。

莫恩斯尋思一個人受了這樣重的傷會做出怎樣的反應。肯定不會理智。更像一隻受傷的動物,在哪裡找個避風的黑暗地方,在那裡死去。另一方面他也知道,這種身負重傷的人有時候也能做出令人難以置信的行為。一句話:這是一個他光靠思考幾乎無法解開的謎。除了碰運氣地繼續尋找,希望在為時未晚之前能找到海厄姆斯,他沒有別的辦法。

莫恩斯每隔一段時間就呼喊那位海厄姆斯的名字,開始擴大搜尋範圍。他既聽不到回答,也沒有再發現血跡或海厄姆斯本人。莫恩斯望向每一道巖縫,摸索進每一個陰影,檢視那些幾乎容不下一個人躲藏的石頭,最終他放棄了。他不得不萬分難過地承認:這樣尋找下去毫無意義。雖然他越來越覺得那是膽小地拋下海厄姆斯不管,但他還能為她做的只有一件事了:他要返回營地通知格雷夫斯和湯姆。再過幾小時天就亮了,到時候湯姆就可以開車進城,找來威爾遜和儘可能更多的人,可以在白天和更好的條件下繼續尋找。

如果那樣對海厄姆斯不是太晚的話。

他垂頭喪氣地往回走。他所花的時間明顯長於他的期望,因為他離開福特車殘骸的距離要比他意識到的遠得多;不過現在天色變亮了,他不再有會盲目撞上一塊岩石的危險。總的說來,從他來到這下面到他重新回到燒焦的殘骸跟前,一定過去了至少有半小時。

兩具屍體不見了。

莫恩斯在足足十五或二十步的距離外從岩石間走出來,儘管光線暗淡他還是一眼就看出來:他小心翼翼地重新蓋在兩具焦屍上的帳篷布被撕碎了,默瑟和麥克盧爾的遺骸徹底消失了。莫恩斯如遭雷擊,目瞪口呆,盯著撕碎的黑色篷布,沒有真正地理解他看到的場面,然後他幾乎拖著沉重的腳步繼續走,直接在旁邊蹲下來,猶豫地伸出胳膊,但他動作沒做完就停住了。他的手指哆嗦起來。

還不光是碎篷布。兩具燒焦的屍體所躺的地方出現了兩條深深的拖拉痕跡,通向岩石之間,莫恩斯在那旁邊看到一個畸形的深腳印。乍一看去會以為那是人的腳印,但莫恩斯十分清楚是哪個生物留下了這個腳印。他哆嗦不已,拼命壓下恐懼,驚慌得無法清醒地思考,他抬起頭,目光順著拖拉的痕跡望去。僅在他就著鐮刀形新月的朦朧光線能稍微看到的小範圍內他就又發現了兩個巨大的腳印。

莫恩斯蹲在地上,轉過身,站起來,就在此時一束強烈刺眼的白光照在他的臉上,嚇得他連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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