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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然,劉勰說得很清楚,所謂“吟詠之間,吐納珠玉之聲;眉睫之前,卷舒風雲之色,乃是“思理之致”。也就是說,藝術想象所創造的審美意象,不是客觀世界本身,而是並非實有的觀念的東西。但是,觀念的“象”卻來源於現實的“物”,而神思的“思理為妙”,妙就妙在能夠把現實的“物”轉化為觀念的“象”,從而把現實界和想象界溝通起來。所以在“思理為妙,神與物遊”之後,劉勰緊接著就說,“神居胸臆,而志氣統其關鍵;物沿耳目,而辭令管其樞機”。很顯然,所謂“神與物遊”,就是居於“胸臆”的、作為一種精神實體的“神”,與外於“胸臆”的、必須靠耳目感知辭令把握的客觀現實的“物”發生審美關係、從而創造審美意象的過程。關於這一點,黃侃先生《文心雕龍札記》說得很清楚:
第四章 神思之理(6)
此(指“思理為妙,神與物遊”——引注)言內心與外境相接也。內心與外境,非能一往相符會,當其窒塞,則耳目之近,神有不周;及其怡懌,則八極之外,理無不浹。然則以心求境,境足以役心;取境赴心,心難於照境。必令心境相得,見相交融,斯則成連所以移情,庖丁所以滿志也。
這裡所謂“內心與外境相接”,即主體(神)與客體(物)發生審美關係。但並非在任何情況下,主體都能與客體發生審美的關係,即所謂“內心與外境,非能一往相符會”。審美關係的發生和審美意象的創造,在主體方面,有三個條件:首先是主體必須有一種“虛靜”的審美態度,內心虛靜,志氣通暢,才能感知物態而心生“怡懌”。怡懌,即《定勢》篇所謂“悅澤”,相當於今之所謂“審美愉快”。審美愉快來自以虛靜態度所進行的審美觀照,所以劉勰說:“四序紛回,而入興貴閒;物色雖繁,而析辭尚簡”(《物色》)。“入興貴閒”是第一個條件,即虛靜的審美態度;“析辭尚簡”,是第二個條件,即準確的形式把握。劉勰認為,文學家對自然界的審美觀照,是以“辭令”即文學語言來把握物件的審美形式,這就叫“物沿耳目,而辭令管其樞機”,“樞機方通,則物無隱貌”。但“物色”(即物件的外觀形式)是繁複、雜多的,怎樣才能做到“物無隱貌”呢?劉勰認為關鍵在於抓住“要害”。他指出,“詩騷所標,並據要害”,“故灼灼狀桃花之鮮,依依盡楊柳之貌,杲杲為出日之容,漉漉擬雨雪之狀,喈喈逐黃鳥之聲,喓喓學草蟲之韻。皎日慧星,一言窮理;參差沃若,兩字窮形:並以少總多,情貌無遺矣”。在劉勰看來,正因為《詩》、《騷》的作者,準確地把握了物件審美形式的主要特徵,所以在再現物象時,雖不過“一言”、“兩字”,但卻“以少總多”而“情貌無遺”,所以“雖復思經千載,將何易奪”(《物色》)。這就是所謂“入興貴閒”而“析辭尚簡”,而且在劉勰那裡,這兩個條件又是完全統一的。因為“入興貴閒”,是要以虛靜的審美態度面對紛繁複雜的大千世界,力求在這觀照活動中知幾察微,把握物件的精義所在,自然也就析辭尚簡,勿務繁雜;同樣的,只有“析辭尚簡”,才能保證審美態度的虛靜,因為“麗淫而繁句”,勢必“鑽礪過分”、“牽課才外”,以至於“神疲而氣衰”。但更為重要的還是第三個條件,即“必會心相得,見相交融”,也就是既不能單方面地被動地接受客體的刺激(以心求境),又不能單方面地強迫客觀符合主觀(取境赴心),而應該主客默契、心物交融,“目既往還,心亦吐納”(《物色》),使主體與客體、情感與物件、神與物、心與境,融為一體,同一無間,才能“以神遇而不以目視”,真正做到“神與物遊”,真正獲得審美愉快,“斯則成連所以移情,庖丁所以滿志也”。很顯然,這是一種移情活動。
移情,是中國古代藝術家和美學家對待自然的固有態度。中國古代沒有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