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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村子裡出來,才發現竟無地可去。電話改簽的機票,明早才能飛回深圳。算了,乾脆去市裡逛逛吧!
雖說在這裡讀了大學,但依然很陌生,除了學校旁邊的美食街。倒不是因為東西好吃,而且一半以上的店面,我都利用休息時間,打過短工。
這大概也是我和同齡人格格不入的地方。她們總喜歡選離學校遠遠的地方賺生活費,怕被熟人認出,怕丟臉。我恰恰相反,不僅大大方方對著路過的同學吆喝,還能把商家收攤時賣不完的烤腸,低價買入再去寢室樓裡推銷,當然,價格也翻了一番。
那些嬌嬌女總是嫌棄的捏著鼻子說:
“成香,你怎麼一天到晚都是孜然味,燻死人了!”
我無所謂,燻死她們,總比下個月沒有生活費,餓死自己強。
不知不覺走到麵包店門口,隔著玻璃看見胖胖的老闆娘還在反覆擦拭著櫃檯的玻璃,她一點都沒變,強迫症還是這麼嚴重。
我很喜歡她,這麼多老闆裡,只有她會客客氣氣說話,還總是把賣不完的麵包送給我,這也曾是我記憶中最好吃的東西。
剛準備推門進去,就被人拍了一下肩膀,身後想起一個豪爽的女聲:
“成香,是你嗎?”
轉身,一個穿著香家套裝、打扮時髦的女子,正燦爛的朝著我笑。
“你是?”
“哎呀,你可真能忘。點點,我是點點啊!”
點點這個名字我記得,是我隔壁宿舍的同學,真名叫毛翠。因為臉大,雀斑多,所以大家贈名“點點”。可眼前這女孩明明瓜子臉,五官精緻,別說雀斑,細膩的連一個毛孔都看不見。
見我不敢認,她在我耳邊輕輕說了一句話:
“當初你給姜墨的生日禮物,可是我轉交的。”
姜墨就是母親癱瘓,後來娶了老闆女兒,曾經有過曖昧的男孩。
我終於相信她是點點。因為這件事,除了她,沒人知道。
老同學見面總是激動不已,我拉起她的手,興奮的轉了好幾個圈:
“天吶,你怎麼變化這麼大?我都沒認出來。”
點點趕忙推開我:
“轉不得轉不得,這鼻子,剛花了兩萬做的,可別轉歪了。”
“你整容?”
“美吧?我在這臉上可花了好幾十萬呢,照著張柏芝整的。”
細細看她,還真和讀書時不一樣了,女星範!
久別重逢,點點非得請客,說帶我去市裡最好酒店的餐廳見識見識,彌補一下當年兩人打工時,當服務員伺候人的過往。
看著她熟練的點單,還不忘在帥帥的服務員手上摸了一把,我笑著問她:
“怎麼,你常來啊?”
她得意的甩了一下頭髮:
“那可不,都快成食堂了。剛才那個是新來的,你信不信三天內我能睡了他?”
驚的我張大了嘴巴。
可不對啊,我怎麼記得她父母離異,是奶奶拉扯長大的,家裡條件差的不得了。讀書那會,經常和我搶超市推銷員的工作,有回打起來,雙雙被老闆拉入了黑名單。因為這事,整整一個月沒收入,每天只好啃饅頭。
等菜的間隙,點點一直在換著手機回訊息,臉上的得意藏都藏不住。
“點點,這麼多手機,你現在做銷售嗎?”
“銷售?哈哈哈!”
點點笑的前仰後翻:
“你說銷售也行。我呢,就是商品,每個手機對應的,可都是大顧客。”
她想了想,又補充道:
“是大老闆。”
好不容易等點點回完訊息,總算能安心的聊聊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