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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他喊她名字。
她回頭望他。
「走慢點。」
他跟她並肩,網兜裡不鏽鋼飯盒互相撞擊,哐哐作響。
「好吵。」姜明光說。
他便將網兜在手指上繞了一圈,儘量減少飯盒碰撞的次數。
一路都沒有說話,回了宿舍樓,兩人在樓梯上告辭,各回宿舍。
姜明光一中午都沒有午睡,想著好像……有什麼地方不一樣了,但要她說出哪裡不一樣,還真的說不出來。
男人在追求女孩的時候大獻殷勤她又不是沒見過,刷個飯盒嘛,又不是什麼不得了的重體力活,誰來刷都是一樣的,沒什麼分別。別的呢?好像也沒什麼。
他心裡怎麼想的呢?他是首都下來的,到時候不管是不是能考上大學,最後都是要回首都的,這個年代戶籍很重要,人口流動性不大,她要是想去首都,必須在首都有個正式工作,或者,跟首都孩子結婚。
這個年代想要不結婚也很難,除非你有什麼不適合結婚的先天疾病比如心臟病之類。18歲之後周圍的三姑六婆就開始熱心為你介紹物件,30歲要是還沒有結婚,就會被人嘲笑「嫁不出去的老處女」;父母也會很焦慮,子女能不能結婚跟父母的面子有直接聯絡,找不到結婚物件不僅是子女「沒本事」,父母也一樣「沒本事」。
她現在也就是不跟父母住在一起,賀群唸叨不到她,她的壓力相對也就很小,只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到處都有「馬大姐」這樣的熱心群眾,愛好做媒。
她想著她還從來沒問過他的家庭情況,這該什麼時候開口呢?結婚可不是跟某個人領個證就行了的,實際上結婚永遠都是兩個家庭的結合,什麼都不考慮,只有「愛」是遠遠不夠的。
至於「愛」,她愛他嗎?現在還談不上呢!她實事求是的確定自己只是喜歡帥哥而已,畢竟誰不喜歡長得漂亮的人呢。
樓下的宗齊光也沒有午睡。
渾身好像有使不完的精力,洗了衣服,擦了地,刷了蹲坑,又將書櫃裡的書取出來,換了一個排列方式,重新擺放好。
櫃子裡擺著整整齊齊好幾排的可口可樂,幾盒日本和果子,幾盒好時巧克力。
拿出一盒和果子,一盒巧克力,找出一根紅色紗帶,細心的捆了起來。
他其實早就想送她和果子和巧克力,只是一直苦於沒有機會。平白送她很多好吃的,她說不定會嚇到,跑得遠遠的。
她是個做事很利落的女孩,但談戀愛這種事情吧,他從來沒有經驗,她應該也沒啥經驗,要是太熱情了,說不定會嚇到她。
但他又不能真的磨磨唧唧的等著水滴石穿,她已經到了結婚年齡,有眼睛的都能看出來她是個好姑娘,瞧,這不是已經有人忙著給她介紹物件了嗎?
他想著昨晚幸好他先開了口約她,不然要到今天中午再說,沒準她會誤會他需要遇到「情敵」才會主動。
男人才是應該主動的一方,難道還等著女孩主動嗎?那簡直是笑話!
他想著他倆認識也有兩個多月了,彼此都有了一定的瞭解。但他還是不知道她會不會喜歡他,要是約會幾次之後,她不喜歡他,怎麼辦?
他喜憂參半,忐忑不安。
晚上,吃過晚飯後,沒有像往常那樣先回宿舍,準備複習。
在地質局大院裡散散步,隨便走走。
七十年代末壓根沒什麼娛樂方式,物質不發達,娛樂也不發達,舞廳只有市中心寥寥兩三個,還是「正經人」不會去的地方;電影院也只有幾家,上座率倒是很高的,因為實在沒有什麼其他娛樂了;遊戲機更沒有,除了看電影之外,最喜聞樂見的娛樂方式是——搓麻。
吃過晚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