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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鐮侃連著問,「我在酒廠放了會煙花犯了什麼罪?」
「嗯……」
八十年代又不像後世,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就算禁止燃放,也屬於行政處罰的處理範圍,不是犯罪。在廠子裡放煙花頂多算是違反廠區管理規定,連治安處罰標準都達不到,當然更不是犯罪。
見綺芳卡殼,金鐮侃挑眉繼續,「說到那天那胖女人,你也看到了,我們又沒動粗,客客氣氣跟她商量事情,頂多嚇唬了兩句,算不算犯罪?」
「不算……」
但從形式上看,夠不上非法拘禁的程度,頂多算恐嚇,但現在恐嚇罪沒入刑,這種行為也達不到尋釁滋事的定罪條件。
綺芳頓了一會,才想起要找回場子,瞪向對面的人,「那是針對劉滿娣,那她男人王自容呢?」
金鐮侃搖頭,說了這麼多,這臭丫頭腦子怎麼還沒轉過彎?
綺芳把他的沉默當預設,「我們當時隔了兩間屋子,雖然沒親眼見到你底下的人動手,但你自己親口承認了,問我殺人有沒有意思。」
小瓷瓶就是小瓷瓶,腦袋長在脖子上果然只是為了好看,金鐮侃驚訝過後被綺芳給氣笑了,「我出馬導的一場戲,做戲當然要做全套,沒想到做得太真,還連帶把你這個小傻瓜一起騙了,我們那天後來的對話沒發聲,我明明口型是嚇人有意思吧,你眼神不好沒看清,還瞎聯想,那人在他城郊的家裡活蹦亂跳的,不信你親自去看看。」
「啊?」綺芳愣住。她竟然在特殊情境下,犯了先入為主的錯誤,可能嗎?
眉頭皺緊,好像有可能,她太拘泥書上最後的情節,事先給金鐮侃貼了個大大的標籤,帶紅叉的犯罪分子標籤。
金鐮侃還不放過她,「今早這三個人,我頂多給他們聞了點東西,當然佘建軍那隻肥豬給聞的多了些,讓他們好好睡了一覺,放倒在地上都輕手輕腳,不信你去查,這三個人身上要是有一塊青,我認你處罰。我不但沒犯罪,我還應該去公安領個協助破案的獎勵呢。」
綺芳低下頭,默不作聲站了好長時間,久到身上的濕衣服都快幹了。
她確實錯了,寫故事寫魔障了,看了點血腥場面,再聽了點似是而非的話,就聯想到殺人,她想像力太活躍,這毛病要改。
還有,她把金鐮侃看成了紙片人,金鐮侃作為反派,是個打擦邊球的高手,遊走在道德和法律的邊緣,是他最擅長的事。以他的能力,他真要想犯罪,怎麼會留下把柄,更絕不會當著自己的面動手。
好像自己一遇到金鐮侃就開始智商掉線,難道是原劇情的軌跡作祟?不行,必須打起精神來。
金鐮侃雙手抄胸,給了對面小傻瓜足夠的反思時間,才開口道:「我不能白白被扣上個殺人犯的帽子吧?」
自己確實做錯了,綺芳誠懇道歉,「對不起,我冤枉了你。」
「光嘴上說說有什麼用?我心靈受到了極大的傷害,你怎麼賠?」
「要錢沒有,我可以給你寫個書面道歉信。」
金鐮侃點點頭,「說到道歉信,我記得我前段時間好像簽過一份保證書,到現在為止我一直在遵循我的保證行事,倒是你,給我扣了這麼大一頂帽子。
道歉要誠懇,你答應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幫我做件事,現在就履行你的承諾吧。」
綺芳臉上露出警惕,「做什麼?」
「去我那裡給我做一年飯。」
綺芳鬆了口氣,還好這廝沒提什麼過分的要求,但當一年長工贖罪,這賠償有些重,「算你狠!三個月,不能再多了。」
「成交。」
同意得這麼快,綺芳有種上當受騙的感覺,生氣道,「你趕緊滾蛋,成天就知道壓榨人,底下的人都忙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