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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聯軍北伐
臨時政府成立後,孫中山和革命黨人一面建立法制,一面準備北伐,
一面與袁世凱進行議和。
臨時政府在一月份便制定了《修正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中
華民國臨時政府中央行政各部及其許可權》,規定了臨時政府的構成形式,確
定了資產階級共和國性質。
臨時政府由立法機關參議院和行政機關‐‐臨時大總統、副總統和國
務員組成。臨時大總統由參議院選舉產生,對參議院負責,是臨時政府的首
腦。中央行政共設9 個部,各部設總長1 人,次長1 人;次長由大總統簡任,
次長以下各員由各部總長按事之繁簡酌定人數;各部局以下各員,均由各部
總長分別薦任、委任。各部由臨時大總統統轄,對臨時大總統負責。
孫中山根據臨時政府組織大綱致電各省都督府:&ldo;臨時政府依次成立,
代表責任已畢,立須組織參議院。參議院由各省都督派遣參議員3 人組織之,
即請從速派參議員3 人,付與正式委任狀,剋日來寧。參議員未至之前,每
省暫留代表1‐3 人,駐寧代理其職權。&rdo;1 月28 日,各省所派參議員陸續
抵寧,於是便正式開會成立參議院。各省所派參議員共42 人:廣東:趙士
北、錢樹芳、邱逢甲湖北:時功玖、張伯烈、劉成禺湖南:歐陽振聲、彭允
彝、劉彥浙江:王正廷、陳毓川、殷汝驪江蘇:陳陶怡、楊廷棟、凌文淵安
徽:常恆芳、凌 毅、範光啟江西:湯 漪、王有蘭、文 群山西:李 素、
景耀月、劉懋賞福建:潘祖彝、林 森、陳承澤廣西:曾 彥、鄧家彥、朱
文邵貴州:平 剛、文崇高雲南:段宇清、張耀曾、席聘臣陝西:張蔚森、
趙世鈺、馬步雲四川:張懋隆、吳玉章、周代本(後改為熊斐然、李肇甫、
黃樹中)奉天:吳景濂直隸:谷鍾秀河南:李盤42 名議員中,同盟會會員
佔了30 餘人,即3/4 以上。議員會議選舉林森為議長,陳陶怡為副議長。
參議院正式成立,孫中山率各行政官員蒞會,並致祝詞:人有恆言:
革命之事,破壞難,建設尤難。夫破壞雲者,仁人志士,任俠勇夫,若心焦
慮於隱奧之中,而喪元斷脰於危難之際,此其艱難困苦之狀,誠有人所不及
知者。
及一旦事機成熟,倏然而發,若洪波之決危堤,一瀉千里,雖欲御之
而不可得,然後知其事似難而實易也。
若夫建設之事則不然。建一議,贊助者居其前,則反對者居其後矣;
立一法,今日見為利,則明日見為弊矣,又況所議者國家無窮之基,所創者
亙古未有之制。其得也,五族之人受其福;其失也,五族之人受其禍。
嗚呼!破壞之難,各省志士先之矣;建設之難,則自今日以往,諸君
子與文所黽勉仔肩而弗敢推謝者也。矧為北虜未滅,戰雲方急,立法事業,
在在與戎機相待為用。破壞、建設之兩難,畢萃於茲。諸君勉哉!各盡乃智,
竭乃力,以固民國之始基,以揚我族之大烈,則不徒文一人之頌禱,其四萬
萬人實嘉賴之。
孫中山提出設立法制局,由宋教仁任局長,負責法制的編訂工作。孫
中山在《大總統諮參議院法制局職制》中說:&l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