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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ee——
尚景永遠不會知道;他此生最大的過錯就是把我帶去了他的住處;並忘記收起自己的犯罪證據。
當尚景的辯護律師義正言辭並看著狀告甲方是19歲的我一臉不屑時;當藍姐坐在聽證席上一臉志在必得的洋洋得意。
我的辯護律師什麼都沒有說;只是幽幽的呈上一本皮質記事本;和一個錄音筆;並要求當場宣讀。然後整個法庭瞬間變得悄無聲息;所有人的表情都凝固在那張失了血的乾巴巴的臉上。
“2010年3月12號。”法官看了一眼被告席上的尚景;“又到了酒吧招新歌手的時候;還是小藍幫忙把關。晚上收到小藍Email;裡面是一個長相很清秀的男孩照片……”
法官似乎很有興趣又略帶嫌棄的把尚景的日記從頭讀到尾;然後臺下傳來一陣鬨笑和討論。沒有人知道;那天我看日記的時候尚景派來的人上來就要押我;我一時情急;就把日記本塞到了衣服裡。而那個錄音帶是我在別墅裡他的房間找到的。要怪就怪尚景真的是變態;做了壞事還喜歡記下來錄下來;然後在沒事的時候溫習以滿足內心的扭曲。
那天尚景來別墅後;因為狀態極其不好;走的時候竟忘了鎖門。我進去後除了看見牆壁上滿滿的蘇默的照片外;還在抽屜裡找到了這支錄音筆;可能連尚景都忘了;自己有不關錄音筆的習慣;所以裡邊不但有他之前與蘇默的對話;以及他打蘇默的聲音;還有他在深夜自言自語殺人犯什麼的。
雖然尚景去的那天這個錄音筆已經沒電自動關機;其實才關機不久。後來我上網查了錄音筆的型號;美國原產高階電子裝置;機身自帶三塊備用電子;可以利用太陽能反衝電。也就是說只要不進行人為耗電;開機後放在那可以一直待機並自動錄音。
尚景這個本打算用來威脅別人滿足自己的錄音筆;最後竟威脅了自己的生命。
法官憤怒的摔了板子宣佈隔日再申;這次恐怕出再多的錢也買不到他的活路了吧。
four——
倘若尚景和藍姐那麼容易被打敗;‘大海深處’也不會在短短几年內成為蘭城的龍頭酒吧。
第二天開審;法官宣佈日記和錄音筆無法作為定罪證據。因為被告方拿出了尚景具有神經衰弱和精神分裂症的檢驗單。因為日記和錄音筆存在被告者犯病時記錄下的可能;只能作為參考。除非有人證證明所記錄內容屬實。
要人證?大海深處的勢力那麼大;內部人員知道實情也不敢作證;外部人員又不可能瞭解。我唯一有指望的唐小果;也已經死在他們的策劃下。如果這場官司輸了的話;我也活不了多久。
我無助的看向聽審席上的藍鴛;眼裡滿是驚慌失措。藍鴛卻依舊保持從容不迫;緩緩起身;悠然的說道;
法官;那麼我做人證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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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Q153050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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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如果青春不曾耽美過(四)
因為一直坐在聽審席上也不曾有過任何舉動;沒有人注意藍鴛。當他起身說自己做人證的時候我滿心的震驚。只是尚景和藍姐臉上令人屏息的緊張讓我安了心。我從未見過從容如尚景和藍姐;酒吧失火都能鎮定自若的兩個人;此時竟會露出如此害怕的表情。
然後藍鴛把目光轉至被告臺的尚景;悠然如前地說;尚總;好久不見。而藍姐;已經臉色煞白;神色失措;像被什麼吸了血。
five——
任何一個在蘭城生活的人都不會想到;那個紅紅火火的蘭城頭號酒吧竟一夜之間倒閉。白色的封條在門窗上貼出大大的叉;然後噴上紅漆;落魄得讓每個曾經見過此處繁華的人都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