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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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真相==
沈姌走出澄苑的一瞬,外面竟墜起了雨珠子,長安街上影影綽綽,如夢似幻。
清麗舉起一柄油紙傘橫在沈姌的頭上,“姑娘可是見著了?”
沈姌點了點頭,道:“見到了,走吧。”
至李府,她坐在紫檀木圓凳上反反覆覆地回想著陸宴的話,也不知過了多久,沈姌的嘴角勾出了一絲認命的苦笑。
何等高明的男人。
微風拂過,她回想方才的對話。
那男人神色幽深,語氣篤定,彷彿帶著一股天然蠱惑人的魔力,讓人忍不住順著他的話去猜、去想。
他的話會讓你產生無盡的遐想,讓你誤以為,他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沈甄。
然而呢?
他其實什麼都沒說。
仔細想想也是,鎮國公府的世子爺,怎可能為了一介罪臣之女參與黨爭?替東宮尋醫,不過是因為聖人想扶太子罷了。
他所做的一切,如果用四個字概括,那便是順勢而為。
沈姌的雙指死死地捏著杯盞的邊沿,就沈甄那個性子,做了那人的外室,與羊入虎口有何不同?
可她有甚資格責怪陸宴呢?
他的立場,順勢而為並沒錯,就連他最後同自己說的話也沒錯——沈甄如果落到別人手裡,過得不會比現在更好。
呵。
沈姌提唇一笑。
很多事,從一開始,便是她的錯。
夜幕降臨,清麗端著一盆水走了進來,“姑娘,外面宵禁了,姑爺今日應是不回了。”
沈姌“嗯”了一聲道,“伺候我更衣吧。”
沈姌褪下了上襦。
看著自己手臂上的一片青紫,怔怔出神,這些都是那個男人在她身上留下的。
他都同自己動手了,又怎會回家?
沈姌將頭髮捋到耳後,看著室內搖曳不熄的燭火,回想起了五年前。
她遇上他那年,不過才十六。
那是一年秋,她隨好友許三娘去慕蘭湖畔的舒汨閣賞花,許是剛下過雨,青石板路太滑,她被人一撞,竟是一個不小心,直愣愣地嚮慕蘭湖中栽去。
池水嗆入了她鼻息。只聽“撲通”一聲,有人入了水。
眾目癸癸之下,她就那樣被李棣抱了上來。
接下來的事,便是一個傻子也猜出來了——李棣上雲陽侯府提親了。
沈姌根本不信這世上有這麼巧的事,那日舒汨閣四周皆是女眷,怎會那般巧的有位窮書生無故經此?
吟詩賞花,救了落水的她,然後鬧得滿城皆知?
當她傻?
父親派人查他,可傳回來的訊息,皆證明了,他只是一個從荊州來京趕考的寒門學子,並無任何靠山。
即便是這樣,沈姌也不願意嫁他。她曾揚言,寧願出家,不入李府。
然而李棣卻怎麼都不肯罷休。
他竟然用了大半年的時間追求沈姌。
花燈節那日,沈姌帶著兩個妹妹遊街,當她看著懸於長安街上那一盞盞寫著“姌”字的平安燈,到底是紅了臉。
“沈姌,做我李家婦,我李棣此生絕不負你。”
也不知是當年的沈姌太傻,還是李棣這人太過奸詐。他這樣說,她也就這樣信了。
李棣中進士那年,沈姌剛好十七。
當李家的花轎停在雲陽侯府朱門外時,大多人都在嘖嘖嘆息,說沈家大姑娘,這是下嫁。
可身著鳳冠霞帔的她,眼裡再無門第之差,她天真地想著,人生甘苦需自知,他對自己好,比什麼都重要。
接下來的四載,李棣也確實沒讓她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