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閃婚物件反悔了?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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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都這麼大了,一分錢都不往家裡拿!你兒子將來娶媳婦買房哪樣不用錢?”
“小紓不是每個月都買東西嗎?再說了她就當個老師,能掙多少錢?你差不多得了!”
“買點東西怎麼了?她不應該孝敬你嗎?”
“就是,爸!你傻了?以後老了是我給你養老!你還能指著她一個外姓人嗎?”
“我告訴你林國華,明天開始林紓每個月必須給我五千塊錢生活費,不然就讓她給我滾出去!”
……
繼母最後一嗓子幾乎像是喊給林紓聽的。
事實上,正在客廳收拾碗筷的林紓也確實聽到了。
她嘆了口氣,拿出手機發了條資訊,隨後拿了把傘帶上戶口本出門了。
外面還在淅淅瀝瀝的下著雨,林紓慢慢走著,心裡談不上難過,只是有點過意不去。
她母親死的早,小時候又養在外婆家,幾個月前外婆去世,她才被父親接回來。
其實外婆給她留了一筆錢,而且她自己也能自食其力,每個月不說多,三五萬還是有的,但她沒和父親說。
本意是不想打擾他的生活,沒想到父親態度很強硬,一定要接她來家裡住。
可家裡有個尖酸刻薄的繼母,還有個陌生的弟弟,為著她該不該交生活費這件事,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
她理解很父親,不想讓他難做,所以平常除了買菜做飯,弟弟的學費也是她在交。
她當老師的工資就那麼一點,幾乎一多半都給了家裡,就算如此繼母還是覺得不夠。
今天更是就差直接吵到她臉上來了。
她既不想父親難做,也不想被毫無關係的繼母和繼弟佔便宜。
想來想去,唯一的辦法就是嫁人。
雖然沒男朋友,但林紓隱約記得,外婆去世前好像是給自己定了一門娃娃親。
她抱著試試的態度撥了電話過去,沒想到真的有人接了。
對方約她直接在民政局門口見面。
林紓摸了摸兜裡的戶口本,嘆了口氣,也不知道這位方先生是個什麼樣的人?
隨著司機一個急剎,林紓撐著傘下了車。
門口人不多,林紓剛走到門口就聽到有人上前來搭話。
“林小姐?”
林紓扭頭看過去頗有些被驚豔到了。
男人不是特別帥的型別,但氣質沉穩,戴著一副銀色的無邊光眼鏡,斯文持重,看起來雖然有些漠然疏離,但總體上還算是文質彬彬。
眼前這個應該就是外婆給自己說的,娃娃親的物件,方智。
按照方家爺爺的說法,當初兩家定親之後他們就搬走了,之後一直沒有聯絡,原本以為這門娃娃親就這麼黃了,沒想到林紓主動打來電話,再加上方智三十多了也沒個物件,就只能由家裡做主。
可林紓看方智這樣子,長相不差,又是律所的律師,怎麼也不像是找不到物件的型別啊?
“林小姐,證件你都帶了嗎?”
方智禮貌的問。
林紓點了點頭,“方智,方先生是嗎?”
“是。”
“我們能不能先聊聊?”
方智沒反對,“行,就去旁邊的咖啡廳吧。”
“好。”
林紓鬆了口氣,和方智一起去了民政局旁邊的一個咖啡廳。
到底是一輩子的大事,就算是搭夥過日子也得選個門當戶對的,免得後面有麻煩。
她跟在方智身後,林紓亦步亦趨的進了咖啡廳,兩人找了個靠窗的位置坐下了。
“我要一杯冰美式。”方智一邊點單,一邊詢問的看向林紓。
“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