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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名字好聽, 有很特別。
因為好奇,秦晗踮著腳想要把櫃子上的書拿下來。
櫃子太高, 她太矮, 怎麼拿都拿不到。
後來還是爸爸把她抱起來, 才拿到了那本書。
當時秦父和秦母都笑著,說「寶貝, 你看不懂的」。
小秦晗翻了幾頁,真的不懂,認字都困難。
那本書寫得相當難懂, 尤其是沒有歷史基礎在。
甚至到秦晗上了初中,翻開那本《我的前半生》,卻連第一段都沒讀完。
她看見了無數個陌生的字:「旻檸」「載湉」「奕譞」「兼祧」
也看不懂什麼是病篤, 什麼是嗣皇帝。
那本書在秦晗的印象裡晦澀難懂,可是高二那年,偶爾有一天她在書店看見,拿起來翻了翻,居然又不覺得有什麼看不懂了。
夢到這件事,再醒來,秦晗忽然覺得,喜歡張鬱青這件事情,是要慢慢來的。
張鬱青說的對,她太小了。
也許不只是年齡,還有心理的成熟程度。
她和張鬱青,就像她小時候妄想踮腳去拿那本厚重的《我的前半生》。
她是踮腳的孩子,張鬱青是難懂的書籍。
秦晗想,總要等她足夠成熟,她才能完全讀懂張鬱青。
於是秦晗再去遙南斜街時,找了個藉口,說自己去籃球場看籃球。
她需要有個理由,既能支撐她明目張膽地看張鬱青,也能走出張鬱青的視線範圍,吸收更多,學會更多。
有些成長是痛苦的,有些成長是愉快的。
秦晗現在就很愉快,她不想迫切地得到張鬱青,而是想要慢慢長大,長久喜歡。
她坐在籃球場,看那些男生們嬉笑怒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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