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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部落的生存,卻也是不利的。
比如那荒蕪戈壁,隱蔽是夠隱蔽的,千里無人煙,往戈壁裡一躲,血刀的人,也就別想再找到部落了。
只是這樣一來,估計黑石頭部落,自己就會被困死在戈壁裡頭。
也正是因為這一帶太偏僻了,雷明才會心生疑惑,為什麼會有人類商隊到這裡來。
這周圍又沒有什麼部落,可不會有人買他們的東西。
這裡頭,總是有些古怪的了!
那隻商隊的規模恐怕還不小,只是當時有著不少的食人魔,小地精們搶了一些東西,便被食人魔趕跑了。
食人魔是一種類人型生物,算得上是一支比較特殊的智慧種族。
雖然食人魔也是智慧種族,但是大多數的食人魔都是智力低下的,又因其亂吃東西,連人肉也吃,故被稱之為食人魔。
但是,也不是沒有聰慧的食人魔,只是非常少見。
被暴打一頓的小地精們都是老老實實的跟著回到了部落,殺是不會殺他們的,但是他們也別想偷奸耍滑,部落裡,多的是雜活等著他們來幹呢!
“哎呀,早知道這些地精這麼聽話,真應該多留些活口才對的,可惜殺的太快了,不然又是一批好奴隸。”
雷明自得的點點頭,這個想法還是不錯的,下次再遇上這些亂七八糟的種族,能收編的儘量收編,不能收編的,就打成奴隸,有了奴隸,部落裡也就不缺勞力了。
奴隸可是好東西啊,不僅任打任罵,還很聽話,除了需要半口剩飯外,連工資都省了。
奴隸制度在黃金大陸上存在了數千年,自然是大有道理的。
……
次日,雷明帶著兩名小地精以及五名強壯的獸人,朝著那處人類商隊而去。
因為是騎馬而行,所以只花了大半天的時間,便到達了目的地。
遠遠的便能看見那處廢棄的營地以及出沒於營地中的高大身影。
這些高大的身影,便是食人魔了。
食人魔的身高普遍都是兩米五以上,說是高大,一點也不為過。
食人魔的身體雖然長得高大,但是智力比較低,而且只會近身攻擊,雷明卻是不怕他們的。
雷明控制著坐騎,在周圍轉了一圈,立刻心裡有了底。
因為已經接近戈壁,所以這裡的環境也就相對較差,滿地都是細細的沙粒,青草什麼的都是比較少的,沒有雜草的阻擋,周圍的情景,自然也就一目瞭然。
從周圍的情況來看,食人魔的數量應該非常少,最多不過三五隻而已,只要雷明小心一點,殺掉這些食人魔,還是相當容易的。
“人類,滾出我的領地去!”卻是雷明的身影被食人魔發現了,一名高大的食人魔朝著雷明高聲警告。
雷明倒是一愣,通常情況下,食人魔看見人類之後,唯一的反應便是急匆匆的發動攻擊,像這樣會發出警告的,倒是少見。
而且這名食人魔口齒清晰,一字一詞都說的清清楚楚,與一般的食人魔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顯然這名食人魔的智慧,並不太低。
智慧不低啊!
雷明的眼睛頓時眯了起來。
“你的領地?你有證據嗎?”
“證據?什麼證據?”食人魔老實的搖搖頭。“我都在這住了十來年了,還要什麼證據的,人類你快走吧,我們這裡不歡迎你。”
“那麼說你沒證據咯!”雷明嘿嘿的笑了起來,高聲說道:“你沒證據,可我有證據,看見那些馬車了嗎,看見地上那些骸骨了嗎,那是人類的馬車,那也是人類的骸骨。
我告訴你,這都是我家的,食人魔,你在我的領地上,居住了十年,你該付出什麼報酬,來補償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