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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逍?」
杜逍回過神,深吸一口氣,先將吸塵器手柄掛了回去。他握緊門把,盯著門看了會兒後,帶著滿腔怒火,一把將門拉開。
啊,高暮原來是長這樣的。
這是杜逍見到門外站著的人時,腦中的第一個反應。高暮頭髮沾滿白灰,半邊臉上兩條明顯的黑色指印,鬍子拉碴,破衣爛衫,踩著一雙左腳斷了一條的人字拖,手上拎著個紅藍白格子經典色編織袋,整個就是一乞丐。而在杜逍的印象中,高暮應該是個有輕微潔癖強迫症的人,永遠衣襟筆挺。他倆剛畢業同居的那段時間裡,杜逍就沒穿過皺衣服,連睡衣每天都板正得如同商場裡掛著賣的。高暮那時還會隨身帶好幾包濕紙巾,即使身上只沾到了一點點灰,也要浪費一張來擦掉。且因為他家挺有錢的,從小接受的是由裡到外的精英教育,穿衣講究得不像真人,夏天也必須是長褲長袖加蓋住腳面的鞋子,連涼鞋都沒買過一雙,更別說穿著破拖鞋在外遊蕩了。
所以,眼前這個人在這近四年裡究竟是發生了什麼,竟然輕易丟掉了二十多年養成的習慣。
這事過於震驚,導致杜逍開門時準備罵人的氣勢消失得一乾二淨。
「你……」
你誰?
這話杜逍沒問出口,臉是高暮的臉沒錯,即使髒,即使邋遢,帥哥就是帥哥,身材也沒走形,仍然是他盤子裡的那顆菜。
「你怎麼……這個樣子了?」
杜逍憋了半天,憋出了這麼個問題。高暮那一直越過杜逍頭頂,在有限的視野範圍內觀察屋內情況的眼睛,聞言下移,與杜逍對視,乾脆地答道:
「家裡出了點事,就變這樣了。」
要說杜逍信不信,他心裡大概是三七分的比例,七分劃給了不信。再怎麼出事,依照高暮原先那家底來說,最多也只是從有錢人變成了打工人,不至於落魄到現在這副模樣。他一臉狐疑地看著對方,稍稍將門關小了些,躲在後邊道:
「你怎麼知道我住這兒的?」
「還好你這些年一直沒換公司,我找到了你前同事,聽他說你買了這裡的房子,就過來了。」
「就過來了?你過來幹什麼,別是來借錢的吧?太不巧了,你如果真問了我前同事,也該知道我現在是什麼情況,真沒有能借給你的錢。」
「你誤會了,我是來送錢的。」
「送錢?「這理由聽著比借錢還離譜,杜逍連搖頭帶擺手,全身都在拒絕,」我不要,你回去吧。「
高暮放下了手中的編織袋,側過身上了幾級臺階,消失在杜逍可見的範圍內。杜逍還以為高暮這麼好說話,真被自己說回去了,便跟著探出頭去瞧,這一看,他不由得睜大了眼睛。
好傢夥,樓梯上還有兩個編織袋!
高暮將另兩個分量不輕的編織袋拎下來,在杜逍家門口擺了一排,拍了拍手道:
「我想問你租個單間。」
「哈?」杜逍懷疑自己聽力出問題了,他掏了掏耳朵,看看地上的編織袋,將門關得更小了,「不了吧,我家不出租單間。」
「我現在這樣子,哪裡都租不到便宜的,即使月租一兩千,租了後我也沒錢交水電網費,實在是走投無路了。」
杜逍心裡罵人的話千千萬,全靠意志與素質壓下去了。他恨不得拿個大喇叭朝窗外大喊,讓那些天天懷念過去,妄想著和前男友複合的同志們放下執念。前男友就是一種無法理解的奇葩生物,看,他眼前就有個活生生的例子。分手後完全消失近四年,期間一次聯絡都沒有過,骨氣硬得你以為他吃了絕情丹,而等他不惜深更半夜也要來找你時,就是人落魄了,終於想起你了,來佔你便宜。
杜逍冷哼一聲,不作回答,準備關門,今天這便宜若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