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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在1979年就有了現在這種側寫方法,&ldo;大學炸彈手&rdo;也許幾年前就落了網。
有不少時候,有的人會謊稱投放了炸彈,以此訛詐某個個體或某個特定群體。70年代中期,就有人把恐嚇電話打到德克薩斯州一家銀行行長那裡。
打電話的人煞有介事地發表了一通長篇大論,說幾天前西南貝爾公司派到銀行去的技術人員,實際上就是他的人。他們安放了一枚炸彈,他可以用微波遙控裝置將它引爆,不過如果行長答應他的要求,他就不引爆。
接著他說了最嚇人的話,說他控制了行長夫人路易絲,說她駕駛的是卡迪拉克車,早上從某處經過,然後又到了某處,等等,等等。行長大驚失色,讓秘書用另一部電話跟他家裡聯絡,因為他知道他妻子此刻應當在家裡。可是沒有人接電話。這下他相信了。
接著打電話的人提出了錢的要求:要舊鈔票,面值從10到100美元。不要報警,我們輕而易舉就能識別出不帶標記的警車。告訴你的秘書,說你要離開銀行45分鐘。不要跟任何人聯絡。離開辦公室前,把裡面的燈連續開關三次。我的手下人會注意看這個訊號。把錢放在你的汽車裡,把車停在交通繁忙地段的一條馬路邊上,不要熄火,尾燈不要關。
在這個特定案件中,訛詐者是個高明的騙子。他既沒有放置炸彈,也沒有綁架什麼人,只是把矛頭指向了最可能成為受害者的人。這齣戲的每一幕都是策劃好的。這個騙子所選擇的時機正好是電話公司派人去過銀行的時候,所以他把那些人說成是替他安放炸彈的人。眾所周知,電話公司的技術工作是人們不懂也不大關注的,所以電話公司的人可能會被當成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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