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部分 (第4/5頁)
夢幻天書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八零中文www.80z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敢有背此言者。反受其殃。雷公再拜曰。細子受之。黃帝乃左握其手。右受之書曰。慎之慎之。吾為子言之。凡刺之理。經脈為始。營其所行。知其度量。內刺五臟。
外刺六腑。審察衛氣。為百病母。調其虛實。虛實乃止。瀉其血絡。血盡不殆矣。
夫氣合於天。天合於地。血合於水。外揣篇論九針之道。渾束為一。而合於天道。故篇名外揣。言天道之營運於外。司外可以揣內也。此篇以氣血約而為一。候其人迎氣口。外可以知六氣。內可以驗其臟腑之病。蓋經脈本於臟腑之所生。而合於六氣也。故曰凡刺之理。經脈為始。營其所行。知其度量。
內刺五臟。外刺六腑。審察衛氣。為百病母。謂邪之中人。必先始於皮毛氣分。而入於絡脈。從經脈而入於臟腑。故瀉其血絡。血盡不殆。蓋絡脈絡於面板之間。乃氣血之交會。故視其血絡。盡瀉其血。則邪病不致傳溜於經脈臟腑。而成危殆之證矣。虛實者。血氣之虛實也。蓋邪在氣。則氣實而血虛。陷於脈中。則血實而氣虛。故必審察其本末以調之。夫血脈者。上帝之所貴。先師之所禁也。藏之金匱。非其人勿教。非其真勿授。故帝與歃血立盟。而後乃傳方。篇名禁服者。誡其佩服而禁其輕洩也。莫子瑜問曰。此篇論約束氣血為一。奚復引外揣而論。曰天與水相連。而營運於上下。水天之合一也。故曰如水鏡之察。不失其形。外揣篇論九針之道。渾束為一。而合於天道。遠者司外揣內。近者司內揣外。是謂陰陽之極。天地之蓋。謂天地之合一也。天地相合。而水在其中矣。此篇論氣血約而為一。應水天之相合。故引外揣而問者。補申明前章之義也。
雷公曰。此皆細子之所以通。未知其所約也。黃帝曰。夫約方者。猶約囊也。囊滿而弗約。則輸洩。
方成弗約。則神與弗俱。雷公曰。願為下材者。弗滿而約之。黃帝曰。未滿而知約之以為工。不可以為天下師。未滿而知約者。知氣與血合。候人迎氣口。以知三陰三陽之氣。而不知陰陽血氣。推變無窮。可渾束為一。而合於天之大數。故通人道於天道者。斯可以為天下師。約方者。約束血氣之法。如約囊者。謂氣與血合。猶氣在橐龠之中。滿而弗約。則輸洩矣。故方成而弗約。則神與弗俱。謂血與氣不能共居而合一也。滿而弗約者。謂不知經治。脈急弗引也。約而為一者。脈大以弱。此血氣已和。則欲安靜也。
雷公曰。願聞為工。黃帝曰。寸口主中。人迎主外。兩者相應。俱往俱來。若引繩大小齊等。春夏人迎微大。秋冬寸口微大。如是者名曰平人。
願聞為工者。願聞血氣之相應。而後明合一之大道。是由工而上。上而神。神而明也。寸口主陰。
故主中。人迎主陽。故主外。陰陽中外之氣。左右往來。若引繩上下齊等。如脈大者。人迎氣口俱大。脈小者。人迎氣口俱小。春夏陽氣盛而人迎微大。秋冬陰氣盛而寸口微大。如是者陰陽相應。是謂平人。
若不應天之四時。而更偏大於數倍。是為溢陰溢陽之關格矣。此論三陰三陽之氣。而應於人迎氣口之兩脈也。高子曰。人迎氣口。謂左右之兩寸口。所以分候陰陽之氣。非寸關尺三部也。若以三部論之。
則左有陰陽。而右有陰陽矣。
人迎大一倍於寸口。病在足少陽。一倍而躁。病在手少陽。人迎二倍。病在足太陽。二倍而躁。
病在手太陽。人迎三倍。病在足陽明。三倍而躁。病在手陽明。盛則為熱。虛則為寒。緊則為痛痺。
代則乍甚乍間。盛則瀉之。虛則補之。緊痛則取之分肉。代則取血絡。且飲藥。陷下則灸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名曰經刺。人迎四倍者。且大且數。名曰溢陽。溢陽為外格。死不治。必審按其本末。察其寒熱。以驗其臟腑之病。(間去聲數葉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