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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隨便殺人
我在重慶特園康莊住著,一天,有一個軍長韓練成來見我,韓練成在北伐的時候,曾同我在一起共過患難的。他是國民軍的幹部學生,又是陸軍大學畢業的,最近他又調到復興關,特別來受高階訓練。他住在白崇禧將軍的公館裡。這次見我之後就哭起來,愈哭愈厲害。他說:&ldo;隨便殺人,真是暗無天日。&rdo;我對韓練成說:&ldo;什麼事,你對我說。&rdo;韓說:&ldo;我有個同學,是陝西人,黃埔畢業,又在陸大畢業,當師長,駐在潼關附近。被特務告密了,說他貪汙,把這位劉師長和劉的參謀長並一位保長都從陝西押解到重慶來了。組織了軍事裁判委員會,秦德純是審判長,勉強著定了罪,劉師長六年監禁;參謀長五年監禁;保長三年監禁。公事一到蔣介石手裡,蔣馬上畫了一道黑線,批的是一律槍決。這樣一個好好的軍官,就隨隨便便給槍決了,國家還有法律沒有?&rdo;說著,韓練成大哭起來,他哭得非常沉痛。我對韓練成說:&ldo;我聽明白了,讓我找蔣介石去說,他要殺劉師長他們三人,請先把我姓馮的殺掉,不然他就不能這樣辦。&rdo;韓一聽我的話就不哭了,他說他去對白崇禧說,看白有什麼辦法。過了兩個鐘頭,韓回來說,他已經向白崇禧說過,白說馮先生不要去,白先去碰一碰,不成,馮先生再去。我說很好。在這時候,我拿起筆來寫了四扇屏,是漢隸端楷,第一扇寫的是漢文帝出城過一道大橋,橋底出來一個人,把漢文帝的馬驚著了。衛士們把那個人抓住,送給最高法官張釋之,漢文帝要張釋之殺那由橋底出來的人。張對漢文帝說:&ldo;法律上不能殺他,只是徒刑。&rdo;漢文帝說:&ldo;他若把我的馬弄驚摔死我怎麼辦?非殺他不可!&rdo;張釋之說:&ldo;若皇帝要殺那個人,你就在他從橋下一出來的時候,叫衛士把他殺掉,那還可以。若是交在法官手裡,就不能不按著國法去辦。一個國家不能一喜歡就叫他活,一惱怒就叫他死;若那樣還成什麼國家呢?&rdo;漢文帝說:&ldo;很好,我聽你的話。&rdo;第二扇我寫的是,有人偷了漢高帝廟門上的銅環子,被人拿住了。漢文帝叫張釋之去滅他三族,張釋之說:&ldo;不可,國家的法律,對於這一類的罪只是斬決,不能滅族。&rdo;漢文帝大怒說:&ldo;我為子孫的,連父母的廟都不能儲存;今天把人拿住了,交給你來治罪,你反倒這樣辦起來,那我還 能做皇帝嗎?&rdo;張釋之說:&ldo;若偷了一個銅環就該滅族,在長陵上挖一抔土,該當如何呢?&rdo;漢文帝半天無話說,等了一會說:&ldo;你等我見了白太后再定。&rdo;見了太后,說明此意,白太后說:&ldo;張釋之是也。&rdo;漢文帝對張釋之說:&ldo;準你依法去辦理。&rdo;第三扇寫的是,唐朝李世民辦選舉,後來知道有些人是賄選的,李世民大怒,就交給最高法官戴胄,並且叫戴胄把賄選的人一律斬決。戴胄說:&ldo;只可處徒刑,不能處斬刑。&rdo;李世民一聽戴胄駁回他的話就惱了,他說:&ldo;我親筆下的手諭都不算數,我真的沒有臉面做皇帝。做好人都是你們做法官的事,做惡人的都是我做皇帝的事,你想想我還有什麼臉再見人?&rdo;戴胄說:&ldo;這樣辦法不但有臉面,並且是更光榮。&rdo;李世民問:&ldo;什麼理由?&rdo;戴胃說:&ldo;剛一聽見說選舉是賄選的,不由得就惱怒了,拿起筆來就畫一律斬決;回來一看,知道手諭和法律不一致,馬上取消手諭,尊重法律。這樣國王不但不丟臉,反而更覺得光榮。&rdo;李世民站起來握住戴胄的手說:&ldo;我有你這樣的法官,我一生也不會做錯事了。&rdo;第四扇是明朝的一段故事,意思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