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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的是個男人。
而且是個年輕、斯文、笑起來人畜無害的男人。
當然,這只是方青基於死者身上的身份證,做出的判斷。事實上,這個倒黴蛋現在被人砍得稀巴爛,躺在方青腳邊的地上。
“傅偉,25歲,gs人。是從bj過來的遊客,這幾天就住在前面的姚家大院客棧裡。”偵查員用冷肅的聲音彙報道。
方青陰著臉,挑起覆蓋屍體的白布又看了一眼。心裡卻只覺得操蛋極了。他要調職的檔口,出了這麼樁大案。老天爺是在整他麼?不過腹誹歸腹誹,方青盯著屍體的那雙眼,比鷹眼還毒。
“法醫怎麼說?”他問。
“初步推斷,死亡時間是在今天凌晨1點至3點間,系銳器刺傷胸、腹部多處,造成大出血死亡。另外手腕有淤痕,應當是與人發生過扭打。兇器是一把寬闊薄刃刀,長度在15-20厘米範圍內,寬度在8-10厘米左右,刀身有一定重量。具體材質型號還需要進一步鑑定……”
“一共砍了多少刀?”方青又問。
“……四十多刀吧。”
看完屍體,方青靠在一輛警車旁,抽菸。有年輕刑警看了屍體,抵擋不住,捂著肚子在水溝旁嘔吐起來。方青面不改色,又從口袋裡掏出一顆薄荷糖嚼了嚼提神。
太陽很大,警戒線外,圍滿了人,趕也趕不走。方青的視線慢慢巡視一週,兇手此刻說不定就在人群中。
不過他也就是想想而已。茫茫人海,根本看不出來。兇手又不是傻逼。
他又抬起頭,看著小巷周圍的環境,開始在腦海中勾勒昨晚案發時的情形。
後半夜,下了場大雨。傅偉回來時,應該是下著雨的。這是通往客棧後門的一條偏僻小路,傅偉一個大男人,挑近路走,不奇怪。
在古城,許多遊客都會玩到半夜甚至通宵。所以,傅偉回來的時間,也不奇怪。
雖然雨水沖刷掉大部分的痕跡,但屍體附近的土壤,那血紅色已經浸得很深。並且,沒有屍體被移動過的證據和痕跡。初步可以假定這裡是第一案發現場。
凌晨1點多,傅偉走到這裡,遇到兇手。
兇手會隱藏起來嗎?還是與傅偉正面相逢?小巷兩旁是矮凸凸的牆,並沒有任何藏匿之處。所以,兇手只能就這樣站在雨中,等待著傅偉。
傅偉認識兇手嗎?如果認識,大概會停下腳步。如果沒認出,應該就擦肩而過了。
然後兇手動手了。
一刀、兩刀、三刀……二十刀!四十刀!直至把這個年輕人砍得面目全非,幾乎成了一灘爛泥!
傅偉身量不高,偏瘦,兇手顯然沒有佔到絕對的便宜和優勢,否則傅偉腕部不會有扭打痕跡。所以,兇手也不是那種強壯魁梧的男人。
然後呢?
然後兇手就跑了,而傅偉躺在這裡,滿身滿地的血,等待被人發現。
血。
是的,血。
傅偉大動脈出血,雖然被雨水洗掉不少,但土地裡、牆上還是有非常可怖的血跡。而兇手與他搏鬥過,身上必然染滿鮮血!
半夜1、2點,雖然夜深,但在古城,還不算特別晚。隔幾條巷子,就是繁華街道,以及重重疊疊的客棧。一個渾身是血、手握刀具的人,能跑到哪裡去?
……
方青霍然抬頭,對兩名刑警說:“立刻調集周圍五條街範圍內的監控!我不信那孫子能跑了出去!”
——
在一個旅遊古城,發生這樣的案件,那簡直就是驚天動地。上頭少不了開了各種重要的會議,然後對方青耳提面命,下令他一個星期內必須偵破此案。
方青聲都沒吭一下,轉頭忙得就像陀螺。身為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