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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喜好不喜好的,無所謂的,不管幹什麼,還不都是為了賺錢嗎,只要是賺錢的生意,幹什麼都一樣,除非那個更合適,不過憑我的經驗看起來,培訓班就算再怎麼幹,沒有幾年積累,也幹不過火鍋店。
嗯,都聽你的,賺錢很重要,順氣也更重要。
那是,要是不順心,我才不幹呢。
就知道你是這麼想的,所以我也是這麼做的。
可你也不會一直在鄰省陪著我啊,那你走了我怎麼辦?
是啊,看來我們還是要買套房子給你住,要不你就得住在房車裡,終歸是不太安全。
東山,這兩天我和安慧聊了聊,她老公的案子差不多了,她也不想在家住,想住在火鍋店的二樓,你說我和她一起住在二樓怎麼樣?
你覺得呢?我倒是無所謂,只不過二樓以前是幹什麼的,用不用裝修一下?
不用吧,二樓以前是雅間,而且樓上還有個三樓,你在的時候,我們倆住三樓,你回去了,那我就和安慧住在二樓,這樣互不干擾,你看行不行?
三樓是幹什麼的?
當時東山跟著胡老闆過來看店面的時候,就沒上樓去看,而且他覺得吃飯喝酒的地方,最好不要有二樓,喝多了的客人,很可能從樓梯上或者欄杆上失足掉下去,到時候店賠給人家都不夠。
不光是裡面,原本這個店和隔壁的店面一樣,都有兩級臺階,開業之前裝修的時候,東山讓人把臺階拆掉,改成了一個緩坡。
雖然冬天不是很安全,但是清醒的人至少有了一定的保障,再說冬天可以鋪地毯,一方面能防滑,另一方面還能踩掉腳上的泥土什麼的。
做生意其實就是這樣的,賺錢多少先不說,先不能動不動就出事,三天兩頭賠錢給別人,那還幹個屁啊。
三樓以前也是雅間,只有一樓的三分之一大小,另外三分之二租給隔壁店了吧,反正三樓只有一小間,和一個衛生間,別的就剩下樓梯間了,而且三樓的樓梯有些陡峭,住人還行。
哦,我還以為三樓也有一樓這麼大呢,那就住三樓吧,二樓現在就住安慧一個人嗎?
沒有,安慧暫時還在家裡住,有兩個外地來的服務員住在二樓,安慧想開始起訴離婚之後,就從他們的房子裡搬出來。
那也對,畢竟房子是夫妻雙方共同財產,離不離婚,都不是她一個人的,而且賠償金也要靠賣了房子才能支付那個受害的老頭。
是啊,律師跟她談過了,而且安慧也不想再要那套房子了,將來她老公回來之後,那房子又成了他們之間扯不斷的皮條了,還不如現在就藉著賠償金這個機會,乾脆把房子賣了,一人一半,賠償也不用她來出了,自己得一半的房款算了。
嗯,估計胡老闆可能會低價買下她的房子,你可別告訴安慧。
胡老闆?他們不是有房子嗎?
就當投資了唄,價格便宜,律師又是胡老闆的朋友,他肯定會出手買下來的,就是不知道他打算出多少錢。
幹嘛?你也想買?我可以和安慧說一說的。
不用了,咱們不要,要買也不要這樣的房子吧,安慧那個老公出來了,肯定少不了去那鬧事,咱們又在附近做生意,我也不想你天天要面對這種精神病。
說的也是,胡老闆也真是看熱鬧不嫌事大,也不怕惹禍上身啊。
說起來,這也是個難得的好機會啊,要是我們沒入股網咖,也沒開這個火鍋店,其實我也想要這套房子。
哦,反正我住哪裡都一樣,主要是別讓我一個人住,要不然我就回去,或者不讓你走了。
呵呵,厲害了,這才跟我睡了幾天,就不能一個人住了?上癮了?
滾吧你!我是一個人在這人生地不熟